第十二章 戰守(1 / 2)

1.凡出隊,有宜速者,有宜遲者。宜速者,我去尋敵,先發製人者也。宜遲者,敵來尋我,以主待客者也。主氣常靜,客氣常動。客氣先盛而後衰,主氣先微而後壯。故善用兵者,每喜為主,不喜作客。休、祁諸軍,但知先發製人一層,不知以主待客一層,加之探報不實,地勢不審,敵情不明,徒能先發而不能製人。應研究此兩層:或我尋敵,先發製人;或敵尋我,以主待客。總須審定乃行,切不可於兩層一無所見,貿然出隊。

2.師行所至之處,必須多問、多思。思之於己,問之於人,皆好謀之實跡也。昔王璞山帶兵,有名將風,每與敵遇,將接仗之前一夕,傳令營官齊集,與之暢論敵情、地勢,袖中出地圖十餘張,每人分給一張,令諸將各抒所見,如何進兵,如何分支,某營埋伏,某營並不接仗,待事畢後專派追剿。諸將一一說畢,璞山乃將自己主意說出,每人發一傳單,即議定之主意也。次日戰罷,有與初議不符者,雖有功亦必加罰。其平日無事,每三日必傳各營官熟論戰守之法。

3.一曰紮營宜深溝高壘。雖僅一宿,亦須為堅不可拔之計。但使能守我營壘安如泰山,縱不能進攻,亦無損於大局。一曰哨探嚴明。離敵既近,時時作敵來撲營之想。敵來之路,應敵之路,埋伏之路,勝仗追擊之路,一一探明,切勿孟浪。一曰痛除客氣,未經戰陣之兵,每好言戰,帶兵者亦然。若稍有閱曆,但覺我軍處處瑕隙,無一可恃,不輕言戰矣。

4.用兵以渡水為最難。不特渡長江大河為難,即偶渡漸車之水,丈二之溝,亦須再三審慎,恐其半渡而擊。背水無歸,敗兵爭舟,人馬踐溺,種種皆兵家所忌。

5.隘路打勝仗,全在頭敵。若頭敵站腳不住,後麵雖有好手,亦被擠退。(以上曾語)

6.戰守機宜;不可紛心;心紛則氣不專,神不一。

7.交戰宜持重,進兵宜迅速。穩紮猛打,合力分枝,足以括用兵之要。

8.軍旅之事,守於境內,不如戰於境外。

9.軍事之要,必有所忌,乃能有所濟;必有所舍,乃能有所全。若處處設備,即十萬兵亦無尺寸之效。

10.防邊之要,不可處處設防。若處處設防,兵力必分。不能戰,亦不能守。惟擇其緊要必爭之地,厚集兵力以守之,便是穩固。

11.碉卡之設,原所以省兵力,予地方官以據險慎守之方。有守土而無守之之人,雖天塹不能恃其險;有守人而無守具,雖賁獲無所展其長。

12.有進戰之營,必須留營作守。假如以十營作前茅為戰兵,即須留五營作後勁為守兵。其留後之兵尤須勁旅,其成功一也。不可爭目前之微功,而誤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