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東歐,圍繞男女私情聽到使用頻率最高的是“傍家”一詞,諸如“他和她早成傍家了”,“他(她)們倆早傍在一起了”。起初我以為“傍家”與國內東北地區稱之為的“拉幫套”和深圳人稱之為的“包二奶”以及書籍上通稱的“私通”、“偷情”如出一轍,隻不過是使用的字眼兒不同罷了。其實,當你真正了解了“傍家”形成的特殊環境才會對其有實質性的認知。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原屬於社會主義陣營的匈牙利、羅馬尼亞、捷克、斯洛伐克等幾乎一夜之間進行了所有製的轉變,市場一片蕭條,這些國家為了刺激市場經濟,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實行免於簽證,於是出國闖世界的中國人數以萬計地蜂擁而至,而這些捷足先登者大多是中年男女。他(她)們先是肩扛手提地攜帶物美價廉的服裝鞋帽在一些跳蚤市場練攤兒,不久便發現東歐市場對輕工商品需求量太大了,簡直如同是個滲進多少水都泛不起浪花的廣袤沙漠,巨額金錢誘惑促使他(她)們來了個八仙過海,各自發揮國內優勢,成十上百個集裝箱地發貨,他(她)們在市場上搞批發。雖說搬進搬出的力氣活可以雇用當地人,可是又要提貨又要發貨還要收錢盤點,一個人就忙不過來了。大概是異性相吸的原理吧,於是不少中年男女由單幹變成合夥,於是又由生意上的合夥變成感情上的結合,從此便以“傍家”的名份同床共枕。當然,有的“傍家”的生成條件也不盡相同。“傍家”中除少數在錢財上各自獨立外,大部分像國內的兩口子一樣攪合在一起過日子。據有關人士介紹,“傍家”的作用為:一是陰陽合璧,優勢互補,生意搞得紅火;二是女人栓住了男人,免得他們到紅燈區拈花惹草,鬧不好還落個性病;三是男女都踏實下心來了,穩定了華人社區的生存環境。但是,“傍家”也存在著致命傷,因為與國內的婚姻法和倫理道德相牴牾,因為他(她)們在國內有丈夫或妻子,甚至已經有子女,既違法,也不道德,使國內的妻子和丈夫獨守空枕。
有朋友問對“傍家”怎麼看?我苦澀地咂咂嘴,不知是該以赤橙黃綠青藍紫多色調的分辨還是該取非白即黑非好即壞非美即醜非善即惡的思維定勢。
2000.3.14寫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