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自己屁股不幹淨,怎聞其臭?(1 / 1)

《論語·子路》篇載言:“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商君書·修權》又曰:“不以私害法,則治。”《韓非子·有度》說得更具現代含義:“法不阿貴,繩不撓曲。”這些,可謂治國教民之古訓。

應該說,我們今天的各級領導幹部比古人更深刻地懂得“身教重於言教”和“榜樣力量”的道理的。正因為我們的大多數領導幹部將“人生光明正大”作為“第一義”,修身明誌,砥礪情操,“天下有憂身當先”,“後天下之樂而樂”,講政治,講大局,講奉獻,講節操,帶領群眾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才會如《易經》中的“益卦”所言:“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但是,勿庸諱言,從今天的“嚴打”鬥爭中不難看到,社會上猖獗一時的殺人搶劫、綁架詐騙等犯罪案件以及嫖娼賣淫等醜惡的社會現象,大都又程度不同地與一些政府部門的一些幹部的腐敗相關聯,而沆瀣一氣。有些地區政府部門的有些幹部,或者有些“捧著共產黨飯碗”的企事業單位的掌權人物,由於受浮躁的物欲的熏化,私心惡性膨脹,“一切向錢看”,欲壑難填,或搞“權力入股”,或搞權錢交易,或與一些不法之徒狼狽為奸,“一個窩兒裏下耗子”,或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徇私枉法,或因“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軟”而對罪惡勢力包庇縱容、姑息遷就,不能以罪量刑,而是以情定刑,該打擊的不打擊,該嚴懲的從輕處罰,甚至有的公安部門的個別人員為罪犯充當“保護傘”。這樣一來,腐敗現象就有意無意地對社會上的罪惡勢力起到了助紂為虐和推波助瀾的作用,毒化了社會風氣,有害人民大眾。

“人生一世間,存心要為公。”“法律猶國之藥石,一旦法敗國則亂。”但願我們那些權力在握的各級領導幹部和執法部門的人員,切記箴言,莫如來個“百言百當,不如擇趨而審行”,微言高行,並言之有物,行之有恒,品高節亮,帶頭遵紀守法,以切實的模範行動和榜樣力量,一定會達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效應,把我們國家的社會環境搞得既安定又充滿生機,既民主又有律,使我們的國家既繁榮昌盛又人人安居樂業。這不正是我們共產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所孜孜以求又為此而應不惜奉獻一切的麼!

199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