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魯迅的“不”(1 / 1)

魯迅提升了漢語言的殺傷力。此語言工於抒情狀景,鋪陳奧妙道理。工於言不及義,溫柔敦厚。工於謊言與碑文。工於詔書、奏本、文告、對偶,以及描述鬼怪神異。魯迅從前朝的詞語裏挑出帶刃的、帶刺的做兵器,使之工於見血。他自稱筆下文字為匕首與投槍。然也,既能遠擲奪命,又能給對方貼身安上一刀。

魯迅擺脫了文人的窘迫。雖然“文章憎命達”,但憎不了魯迅經濟狀況之寬裕。以往乃至今天的文人,若不做官經商當教授,或在體製內領餉,都和孔乙己差不太多。魯迅強,用一管金不換的小毛筆收獲銀兩,則不必向大勢力折腰,不必說昧心的話。住租界、看電影、養活全家。

魯迅不昏。他無論見流亡學生,見文豪蕭伯納,見官員,見各種趾高氣揚的學者和天才都不昏頭,詼諧不改、清醒不改、震怒不改。他對自己的身後,對兒子的前程,對諾貝爾獎落於誰頭,對到底誰當左翼文壇“盟主”,一概不起妄心。

魯迅超越了狹隘的民族主義情緒。越是弱國弱民,越喜歡四處樹敵,喜歡高喊熱血沸騰的口號。魯迅雖然常常生發敵意,但沒有煽動過對其他國家與種族的敵意。他明白,弱在自己身上,病在自己身上,仇視別人無益。他還明白,民族主義情緒最容易被具有別樣用心的人所利用,生害。

魯迅沒有計劃經濟觀念。作為作家,作為鬥士、學者或以文字謀生的人,他不企圖政府提供好的待遇“養起來”。他沒在文字間期待議員、督學這些官職,以及勳章和獎。他沒有發出“文學衰落了啊”這些哀歎。

魯迅不結黨。雖然他和蕭紅等青年作家、曹白等青年木刻家、內山完造等外企CEO關係很好,但不搞小圈子,也不囿於小圈子。他並非一味怒目,也講情商。他和福建省主席陳儀這樣的國民黨高官是好友,和瞿秋白這樣的共產黨領袖也是好友。他蔑視小圈子這麼一種東西,以及圈子之間的互吠。

魯迅不搞浙派文學、紹興味小說以及教授派雜文或旅日作家這一套,也不搞“一個學醫的留學生的驚世之作”那一套。

魯迅勤奮。用齊白石的話說,叫“不使一日閑過也”。

魯迅擅罵,但不靠罵人出名,更不靠罵名人出名。

魯迅算計過日子的經濟成本。

魯迅有大恨。且看那些在文壇亂罵的人,多是懷著一己的小恨發泄。魯迅有大恨大怒。他是曆史上第一個如此嚴厲地斥罵中華民族劣根性的人。他恨世道昏黑、生民愚昧,“用一雙淚眼看著手術台上生息漸絕的母親”(池田大作)。這個母親是中華民族。他恨得上下求索,恨得言如厲鬼。這一種人間大恨,在其他人身上特別是現今人身上已經非常少見了。

魯迅懂得尺度。他罵3000年曆史,但未罵過上海灘的聞人如黃金榮、杜月笙、哈同等人。

魯迅看不到希望。當時的中國,是一個“在手術台上生息漸絕的母親”,無論在國力上、外交上、國民素質上,魯迅都沒有看到這位母親有康複的可能,進而有強壯的可能。魯迅臨終前不聲不響躺了許多天,頭腦清醒,時不時看一幅紅衣女人的木刻作品。他一定想過,中國完了!中國就這麼完了?中國怎麼會不完呢……可惜他沒看到今日之中國。

魯迅不養生。他在賭氣的時候甚至薄待自己的身體。他對中醫藥有不公允的見解。他死於自身的肺病,而非診治醫生下毒。

魯迅不喜歡貓、狗。不談論戲曲、音樂。偶涉戲曲,也是譏諷。

魯迅不知道他在1936年10月19日5時30分辭世之後,作品並未“速朽”,年年重印,經69年遍布中國城市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