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錢鏐《錢氏家訓》(1 / 1)

錢鏐的《錢氏家訓》基於儒家修齊治平的道德理想,從個人、家庭、社會和國家四個角度出發,為子孫訂立了詳細的行為準則。根據史書記載,吳越國國王錢鏐在臨終前,曾向子孫提出了十條要求,被後世稱作《武肅王遺訓》。一千多年來,遺訓和《家訓》世代相傳,更得到子孫後代的身體力行,成為立族之本,旺族之綱。

(一)個人

心術不可得罪於天地,言行皆當無愧於聖賢。

曾子之三省勿忘。程子之中箴宜佩。

持躬不可不謹嚴。臨財不可不廉介。

處事不可不決斷。存心不可不寬厚。

盡前行者地步窄,向後看者眼界寬。

花繁柳密處撥得開,方見手段。

風狂雨驟時立得定,才是腳跟。

能改過則天地不怒,能安分則鬼神無怨。

讀經傳則根柢深,看史鑒則議論偉。

能文章則稱述多,蓄道德則福報厚。

(二)家庭

欲造優美之家庭,須立良好之規則。

內外門庭整潔,尊卑次序謹嚴。

父母伯叔孝敬歡愉;妯娌弟兄和睦友愛。

祖宗雖遠,祭祀宜誠;子孫雖愚,詩書須讀。

娶媳求淑女,勿計妝奩;嫁女擇佳婿,勿慕富貴。

家富提攜宗族,置義塾與公田。

歲饑賑濟親朋,籌仁漿與義粟。

勤儉為本,自必豐享。

忠厚傳家,乃能長久。

(三)社會

信交朋友,惠普鄉鄰。

恤寡矜孤,敬老懷幼。

救災周急,排難解紛。

修橋路以利從行,造河船以濟眾渡。

興啟蒙之義塾,設積穀之社倉。

私見盡要鏟除,公益概行提倡。

不見利而起謀,不見才而生嫉。

小人固當遠,斷不可顯為仇敵。

君子固當親主,亦不可曲為附和。

(四)國家

執法如山,守身如玉;

愛民如子,去蠹如仇。

嚴以馭役,寬以恤民。

官肯著意一分,民受十分之惠;

上能吃苦一點,民沾萬點之恩。

利在一身勿謀也,利在天下者必謀之;

利在一時固謀也,利在萬世者更謀之。

大智興邦,不過集眾思;

大愚誤國,隻為好自用。

聰明睿智,守之以愚;

功被天下,守之以讓。

勇力振世,守之以怯;

富有四海,守之以謙。

廟堂之上,以養正氣為先;

海宇之內,以養元氣為本。

務本節用則國富,進賢使能則國強;

興學育才則國盛,交鄰有道則國安。

——原載《剡西長樂錢氏宗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