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的他不能給,還是趁早離開,否則以後也是隱患。
有人發來一個問題,“被房子打敗的愛情,她全家人死活不同意,最終我看她也挺難受,就分了。”兩個人相愛,卻又必須分開,僅僅隻是因為房子,真是悲傷的愛情。
如今這年代,因為門當戶對或生辰八字等狹隘思想,進而阻礙子女感情的故事越來越少了——基本都是因為錢。
女孩交了很帥的男朋友,可父母卻極力反對,因為男生盡管工作不錯,但家庭經濟條件實在一般。女孩子不忍心分手,兩人畢竟有些感情,所以表麵上女孩子接受了父母安排的相親,實際上兩個人還一直秘密聯係,如此這般,他們度過了三年。
在我看來,這個女孩子實在有點傻,三年時間足夠考驗一個人的。就男生而言,之前買不起房子,那總該發奮吧?家裏有沒錢,自己也可以勵精圖治,好歹在收入上來個大轉變。既然人家父母那麼反對,既然自己確實沒能力給對方帶來富裕的生活,幹嘛還強拉著不放?“如果你愛她,就要離開她”,否則兩個人都不快樂,又是何苦?
我認識一個男子,當年戀愛時也是一窮二白,準嶽父堅決反對女兒同他交往。所幸,女孩子義無反顧地跟他一道創業打拚,現在男子發達了,開了幾家連鎖藥店,可是對嶽父嶽母的感情依然有芥蒂。盡管在物質方麵毫不慳吝,但那隻是出於情麵而非關愛。他始終無法忘記當年“你不能給她優渥生活”的刺激與疏離,有時甚至還對兒子講:“怎麼,你也像外公外婆那樣嫌爸爸窮”?
人心總免不了狹隘,換成是你恐怕也很難釋懷。很少有人願意去換位思考,替別人的幸福與否認真思考,日後出現不愉快的情況,太正常不過。所以,我一般建議女子不妨對戀人做一番評估,如果覺得他可以給自己提供優渥的生活,那不妨說服父母繼續相愛;如果覺得他實在無力提供這樣的未來,那就不如早點放棄。
當然,你應該給他一個期限,設定一些從小到大循序漸進的目標。即便他沒有如期望中那樣發達,你和家人同樣可以見證他的進步,這樣可以為繼續交往增加信心和底氣。這一切的前提就是,你想和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