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調查的,是方英家所住小區的自然情況。這個比較簡單,普克彭大勇很快找到了綠園小區所屬派出所,在得知最近以來,本區域並沒有發生任何案件後,隻簡單地說要調查一件案子,由所裏一名同誌協助,很快弄清了小區的狀況。
和此案有關的情況主要是,該小區共有四幢高層公寓,四幢樓都是二十四層高,樓體是塔形結構,四幢樓兩兩平行,分別為一個正方形的四個頂點。方英家住在A幢二十二層東邊一家,家裏的窗戶都是朝東方向。也就是說,方英從自己房間的窗戶往外看,正對麵是C幢,東南方向斜對麵是D幢,而與A幢同在一條平行線上的B幢,從方英家是看不見的。
A幢和C幢之間的直線距離是二十四米,D幢由於和A幢斜對麵,從最接近A幢的位置測量,距離A幢約有34米。B幢則暫時不作考慮。
通過米朵,普克他們確定了方英目睹凶案的那天夜裏,所看到亮燈的房間肯定是在C幢。考慮到這四幢樓的具體方位,就算當時方英情緒緊張,畢竟是一個成績優秀的十五歲高一學生,再加上她第一眼看到時,首先將它當作林誌遠的房間,說明至少離林誌遠的房間不遠,不太可能會把大方向弄錯,因此D幢也可以暫時放在一邊。
至此,目標集中在和A幢正對麵的C幢高層公寓樓了。
和方英家正對著的C幢,每層均有三戶人家的窗戶和A幢相對。左右兩家呈對稱結構,分別有兩個窗戶麵向A幢,其中一個是外帶陽台的,另一個則是普通房間的,帶陽台的房間窗戶略寬一些。而中間一戶人家則有三個窗戶麵向A幢,除了帶陽台的以及普通房間的窗戶之外,還有一個衛生間的窗子,比另外兩間都窄小一些。
兩幢樓相對的一麵結構一致,方英家住在A幢二十二層靠南位置,林誌遠家則住在C幢二十二層正中間那家。從方英房間看林誌遠房間,是水平方向,距離比兩樓間的垂直距離稍遠,約為二十六、七米。
二十二層樓之上,便是二十三層、二十四層的住戶,最頂層還有一個大半層的閣樓,屬二十四層住戶的一部分。
普克和彭大勇為了測定兩樓對望的真實感覺,請派出所的同誌幫忙,安排他們到結構布局和A、C兩樓相同的B、D兩樓,找了與方英家位置一樣的那戶人家,進行實地觀察。經過反複測試,有了一個初步的印象。
方英告訴米朵,當時她看到的那個房間裏,女人麵對著方英的方向,男人則是個背影。那個背影的上半身是赤裸的,而再往下就看不到了。這一點幫助普克他們大致劃定了一個方英視野的範圍。
如果那個亮燈的房間是在二十四層,從二十二層看過去,隔著二十多米的距離,雖然視線並不會明顯感覺對麵過高,的確能夠看到對麵二十四層房間裏的景物,但除非房間裏的人站在窗口,否則,就不可能看到整個上半身,而至多隻是看到肩部。
如此一來,二十四層的人家被暫時排除考慮範圍。依照近似的原理,對於對麵二十層的住戶,從二十二層看去,除非房間裏的人站在窗口,否則隻能看到身體中部,而肩部以上則無法看見。因此,二十一層以下的人家也可以不作考慮。
經過反複的測試和分析,普克彭大勇基本將可能的嫌疑對象劃定在C幢二十一層到二十三層之間,麵朝A幢的所有人家。每層三戶,一共是九戶。
由於綠園小區是一個由開發公司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所以普克他們能夠從物業管理部門查到所有住戶的記錄。兩人在派出所同誌的協助下,得到了那九戶人家的戶口資料,完成了此次調查的初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