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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克彭大勇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到綠園小區C幢的三家住戶上。

二十二層的司馬和家。司馬和,男性,三十五歲,離異,獨自帶著六歲的女兒住。

二十二層的林伯森家。林伯森,五十二歲,妻子盛蘭四十九歲。家中有兩個兒子,老大林誌飛二十二歲,林誌遠十六歲。

二十三層的祁軍家。祁軍,三十八歲,妻子夏晴三十三歲。兩人有一個三歲的兒子。

這三家住戶,在普克彭大勇前兩次的調查中,均表明九月二十三日晚至次日早晨,全家都和平時一樣正常起居,沒有外來的客人,自己家人也沒有外出過。

司馬和的女兒隻有六歲,無法對父親的證言提供證明。林伯森一家四口證詞相符,互相提供證明。祁軍夫妻兩人帶著三歲的兒子,也隻能互相為對方作證。

這三家被調查的對象中,幾乎每個人的反應都是類似的。基本平靜,略有一絲緊張,謹慎地回答每一個問題。相比之下,司馬和的態度中表現出一絲不耐煩,夏晴多了幾分不悅,而十五歲的林誌遠臉上,則隱含著壓抑的羞憤。

這些情緒,在普遍性的調查當中,都在可以理解的正常情緒範圍之內。在和每一位調查對象單獨談話時,普克都非常仔細地留心著他們每一個可能出現的細微變化。可是,沒有什麼可以令人懷疑的東西。

現在,此案的受害者屍體已經被找到,調查必須再一次重複。隻是相對於前兩次的調查,這一次,普克彭大勇手中有了更充足的證據,心裏也有了更多勝算的把握。無論如何,方英所看到的凶案就發生在這幢高層建築中,這件事已經無須置疑。那麼,九月二十四日淩晨,在所有這些排查對象中,總有一家的某個房間裏,曾經發生過一起血案,一名年輕女子被人用一個銅像打昏,接下來又被殘酷地拋入淺草湖底。

普克和彭大勇再次一一走訪這三戶主要的嫌疑對象家。首先是司馬和,白天他一直不在家,直到傍晚,普克他們才在他家門口看到他帶著六歲的女兒回來。

司馬和帶著女兒走出電梯時,本來正在說笑,一看到家門口的普克彭大勇,臉色馬上沉下來。並不和兩人打招呼,徑自上前掏出鑰匙打開房門,先把女兒讓了進去,自己則堵在家門口。

“不是問了幾次了嗎?又來幹嘛?”司馬和的語氣不僅不耐煩,簡直是非常不客氣了。

普克不以為意,主動出示了有關手續,說:“對不起,我們還有些問題,想跟你核實一下。可以進去嗎?”

司馬和十分不情願,但又不得不將兩人讓進屋。他六歲的小女兒倒是個乖巧伶俐的孩子,一見普克彭大勇進來,馬上禮貌地向兩人問好。

普克蹲下身子,笑著對小女孩兒說:“你好,小朋友。剛從學校放學回來?”

小女孩兒搖搖頭,認真地糾正普克的話:“我從幼兒園回來,是爸爸去接我的。我要明年才能去學校上學。”

司馬和不高興地叫了女兒一聲:“樂樂,到你自己的房間去看動畫片,待會兒爸爸帶你出去吃肯德雞。”

樂樂反對說:“不,我要跟你一起。”

司馬和還想勸女兒走,普克說:“沒關係,她在場也不影響,我們隻是問幾個簡單的問題。”

司馬和勉強讓普克彭大勇在客廳沙發上坐下了,樂樂象隻小貓一樣偎在爸爸腿邊兒,好奇地打量著普克彭大勇。彭大勇悄悄對她做了個鬼臉,逗得她咯咯笑起來。

司馬和訓了女兒一句:“樂樂,再鬧就把你關到房間裏了。”然後便冷淡地對兩位警察說:“要問就快問吧,我還要帶女兒出去。”

普克先把從前問過的有關案發時間不在場證明等問題,又提出來問了一遍。上次司馬和的回答是,九月二十三日晚上十一點鍾他就上床睡覺了,家裏沒人來,自己也沒出去過。女兒早就睡了,家中沒有其他人,無人能夠為他作證。

這次,司馬和說:“二十三號晚上,我看電視看到九點半多,然後洗洗澡,差不多十點鍾就上床睡了。家裏沒客人,我也沒出去過。女兒早睡了……”

普克聽司馬和說到“十點鍾就上床睡了”時,心裏一動,馬上注意到這次他所述睡覺時間,和上次的十一點鍾出現了差別。這次說的是“十點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