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克皺眉思考片刻,說:“差不多明白了。是不是這麼回事兒?林伯森和盛蘭早年沒結婚時,就有了林誌飛這個兒子,但因為種種現實原因,再加上他們的謹慎膽小的個性,不能撫養這個孩子,可能將其送人或遺棄了——我覺得送人的可能性比較大。不過後來,他們還是結婚了,又生了小兒子林誌遠。這時候,由於某種原因,他們又找到了林誌飛,或者是林誌飛又被送回到他家,然後就出現了報戶口的問題。但國家政策規定,他們這種情況隻能生育一胎,所以他們就通過醫院的關係,為林誌飛弄了一個病殘兒證明,又想辦法補辦了一個二胎許可證,這樣才算把事情解決了。”
彭大勇拍拍普克的肩,說:“行,你就跟看見了整個過程似的,差不多全說對了。基本上就是這麼回事兒。本來我是通過綠園派出所查的,不過林家搬到綠園小區才兩年,以前的情況必須要到老住處的派出所查。一查發現,林家在到綠園小區之前,已經搬了三四次家了,害得我多跑不少路,最後總算在最早住的那個地方查到大體情況。在那個派出所,我運氣比較好,碰到個老民警,對林家以前的情況比較了解。他說林家的戶口本上,開始隻有林伯森夫妻和林誌遠的戶口,後來忽然又說上麵還有一個有病的大兒子,小兒子是符合政策規定生的二胎。當時林伯森夫婦把所有需要的證明都補辦齊了,派出所雖然猜出來有點兒名堂,也沒認真跟他們計較。後來林家搬家,戶口也遷走,這裏麵的情況,大概後來的派出所也就不過問了。”
“哦,是這種情況。”普克沉吟片刻,問:“後來你又是怎麼查到他們婚前生了林誌飛的?”
彭大勇笑著說:“順藤摸瓜唄。最早那個派出所裏有林家從醫院給林誌飛辦的病殘兒證明,我就順著這條線兒開始,先查出誰開的證明,然後找到那人,是林伯森的一個老同學,對林家的情況挺了解,說是林伯森盛蘭這一對在大學裏就談戀愛,但因為什麼原因開始結不了婚,又不小心把兒子給生下來了。當時也沒辦法養,隻好送人了。後來兩人結了婚,生下了老二,過了兩年吧,他們又想到老大,便去找,還真給他們找回來了。報戶口的時候沒辦法,來找這位醫院的老同學,這人拗不過情麵,加上也同情他們,就私下裏幫他們開了一個證明。”
“原來這麼複雜,怪不得林伯森夫婦都不願意跟我們說實話。”普克說。
“是啊,婚前生孩子也就罷了,生了孩子又把孩子送人,這種事兒大概誰也不希望外人知道吧。”彭大勇歎息著。
普克想了一會兒,說:“尤其對林伯森夫婦這種性格來說,不管裏麵有什麼樣的苦衷,對林誌飛,他們可能都會有負罪感,畢竟是把親生兒子給拋棄了一次。再說後來接回家,還要靠一張病殘兒證明……老彭,你說林誌飛林誌遠兄弟倆知道這件事嗎?”
“這可難說了。”彭大勇遲疑地說:“不過上次咱們在綠園小區門口,碰到林誌遠和方英說話,我隨口問了他一句,家裏怎麼會有兩個孩子,你還記得他當時的反應吧,很顯然感到不高興。這麼看來,起碼林誌遠多少了解一點兒情況。”
“如果林誌遠知道,林誌飛知道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普克猜測著:“他們兩人年齡差了六歲,林誌遠才是個中學生,沒理由父母把這麼一件隱密的事情瞞住已經成年的林誌飛,卻告訴尚未成年的林誌遠……我猜想,如果兄弟倆都知道這事兒的話,很可能是做父母的意外泄露了秘密,而不會是主動告訴他們的。”
彭大勇邊聽邊點頭,然後問:“這事兒也查得差不多了,好像也沒什麼對咱們有用的線索。你還琢磨什麼呢?”
普克思索著,慢慢地說:“我看未必。如果有這麼一個背景,事情就有另一種可能性了。林伯森夫婦不願意提到那件事情,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作為林誌遠,還是一個十六歲的少年,對這件事兒也表現得很敏感,那說明什麼問題呢?孩子的道德觀念跟成年人是有區別的,何況這件事情責任完全在父母,和林誌遠無關,那麼他應該沒有必要對這事兒過敏。除非這其中又有更深的原因……”
“你這麼一說,好像是挺有道理。上次林誌遠聽我問話,好像受了侮辱似的。其實沒那個必要嘛。”彭大勇也同意普克的想法。
“總覺得這裏麵有點兒重要的東西,可現在還想不清楚……”普克有點兒茫然地說:“這種背景對一個孩子的心理來說,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