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立跟許憶麵麵相覷了一下,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且不說購買的事情土地市政府要損失多少錢的事情,假如這個張發年不出售的話,那該怎麼辦?常市市政府違約?
鍾立想到了一個嚴重的問題,他問道:“當初的合同上麵,如果常市市政府違約的話,會是什麼結果?”
顯然許憶是做了一個充分的調查過來的,他說道:“如果違約會有兩個後果,第一,搬遷企業有權在常市任何地方選擇一塊地作為工業園,當然,前提是工業用地,商業和建築用地還有農業用地不行,還有就是常市市委市政府不允許幹預企業發展的模式,也就是說,企業發展,不再受常市市委市政府的監管和製約。”
鍾立想了想,這兩條都是霸王條款,但是也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作用,比如京北的企業看中了市中心的工業用地,要建在那裏,但是市委市政府不配合的話,他怎麼可能建在那裏?他去搞拆遷賠償嗎?顯然是不可能的。還有第二點,我不對你幹預,但是該交的稅你要交的吧,還有就是你不汙染環境吧,到時候你要是惡意發展,汙染環境,自然有《環境保護法》來製約你,是法律製裁,跟市委市政府根本沒有關係,終上所述,也就一點,無論什麼情況,想要繞開市委市政府是不可能的,所以上述的違約責任,根本就不成立,既然不成立,為什麼不是賠償,而是這兩條,鍾立有點想不通。
想著這,鍾立一個電話打給了市長曹正濤,曹正濤正在布置新的廠房拆遷任務,接了鍾立的電話,聽說有急事,就讓常務副市長郭世豪開會,自己進了鍾立的辦公室,然後鍾立就給他看了濱江工業園區土地的問題。
曹正濤表示,這個問題他早就注意到了,這個張發年呢在市政府簽合同之前就已經接觸過了,他個人表示願意出售,根據去年修訂的陽湖區的工業用地收費標準,大概30萬一畝,這些錢雖然有損失,但是濱江工業區建起來之後,不管是稅收還是內需的拉動,這筆錢很快就回來了,市政府是做過計算的,沒問題。
既然張發年同意出售,而且市政府都談好了,那就是閑吃蘿卜淡操心,曹正濤辦事,鍾立是絕對放心的,所以也就不去多想了,至於這個土地為什麼會在張發年的手上,鍾立叫許憶去查一下,就算有問題,應該也是前麵的市長龐豔霞的事情,應該扯不到曹正濤的身上,解決了這些事情之後,鍾立看了一下,還有一班飛往京北的飛機,是晚上11點鍾的,鍾立訂了機票之後,決定連夜飛京北市,去見梅老的最後一麵。
淩晨的時候,鍾立在京北機場降落,剛剛打開手機,看到了陳眉雪十幾個未接電話,心裏慌了一下,趕緊回電話,陳眉雪哭著在電話裏告訴鍾立,梅老已經走了,晚上十一點,也就是說,鍾立剛剛登機的時候,老怪就離開人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