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偶遇(2 / 2)

等劉超出去之後,鍾立打車又回到家,第一時間給許憶打電話,讓他調查張發年的事情怎麼樣了,許憶告訴鍾立,因為鍾立覺得沒問題,所以現在還沒有開始調查,鍾立囑咐許憶,趕緊開始調查,他感覺張發年的身上有問題。

鍾立必須馬上趕回常市,他實在不放心,總覺得哪裏要出事,畢竟這些人串聯在一起,肯定是沒什麼好事的。

跟陳眉雪商量了一下,陳眉雪還要留在這邊陪幾天陳義,鍾立要先回去,他要把整個搬遷的文件好好再梳理一下,因為現在他根本不知道哪裏有問題,從目前來看,許榮傑,秦升才這些有關人物都沒有發現問題所在,所以如果有事情的話,隻能說,這次準備地相當隱秘,誰也沒有發現任何不好的事情發生。

鍾立的飛機又是剛剛落地,不好的事情發生了,第一,消防在對著火廠房的調查中發現,大火屬於人為縱火,在然後布料的灰燼中,檢查出了汽油的成分,現場遺留了一個高檔的打火機,這個打火機的價格很貴,不是普通人能用得起的,還有就是汽油不是灑在一堆布料上的,而是撒了一圈,這就是為什麼起火的速度那麼快,導致了很多人無法逃生的最主要原因。市局根據這一情況調查後發現,一個駕駛奔馳車的男子在加油站買了一桶桶裝的汽油,這個裝汽油的鐵桶,還被遺留在了現場,後來通過監控,並沒有看清那個人的臉,車牌號也是偽造的,後來經過監控一路跟蹤,也跟丟了,這個人對天網的監控很熟悉,完全規避開了。

第二件事就跟搬遷有關了,那就是這個工業用地的土地持有人張發年並不同意出售這些土地,在談判中,曹正濤已經同意把價格提升到35萬一畝,他還是不賣,本來談生意就談個價格,所以曹正濤就讓張發年開價,結果張發年說,多少錢都不賣。

一塊工業用地如果閑置一年以上,是可以強製收回的,或者繳納閑置稅,但是這個閑置時間並沒有一年,所以市政府沒有任何理由強製收回這塊工業用地,產權五十年,現在還不到一年,總不能說政府從老百姓手裏搶吧。

兩件事看似沒有衝突,但是卻還有一個共同點的,那就是兩件事都發生在同一個地方,都是濱江工業園區規劃的土地,這個發生事故的服裝廠,也是在這裏。

說實話,鍾立並不認為土地上麵他們可以玩出什麼花樣了,畢竟土地性質不能變更,就算是買地賺錢抬高價格,對市政府來說影響也不大,最不濟就是違約了,況且在鍾立看來,違約的後果也不是很嚴重嘛。

那麼既然是這樣,這幾天搞在一起,到底有什麼動機呢?

毋庸置疑,肯定是有利益在驅使,但是利益點在哪裏呢?鍾立始終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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