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也拿出了他們的合同,他們的合同上顯示,就是第一年還款,而且的確是還款4500萬,王騰瞬間就明白了,他被人坑了,當初這個合同是由梁忠年派人審核的,之前廠裏也審核了一份,跟目前手上的這一份,完全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梁忠年簽了一個陰陽合同,自己手裏的這一份合同上,對方的法人代表是一個不認識的人,而對方手裏的那一份,法人代表卻是葉磊。
然後王騰就跟梁忠年打電話,梁忠年在電話裏告訴王騰,當時簽合同的時候,自己不看清合同,這跟區委是沒有一點關係的,所有的損失,要王騰自己承擔。
就這樣,王騰算是被拋棄了,他也知道了,自己被梁忠年坑了。
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王騰隻能一紙訴狀把維信金融告上了法庭,最後法院強製宣判,王騰的伏安電子廠必須按照約定的還款來還款,這明顯就是不公正的審判,因為這個利息首先就不符合要求,遠遠超過了央行規定的利息標準,但是法院根本不予采納,隻強調合同法上的內容,也就是必須要按照合同執行。
那王騰能幹嗎?
肯定是不肯答應的,不肯答應也沒事,維信金融的人就天天來鬧事,鬧到廠子不能正常營業,每天都有大量的社會閑散人員堵在廠門口,不讓工人上下班,報警的話一開始當地派出所還出警,後來索性就不願意出警了,反正就是一句話,對方並沒有做出什麼傷害的事件來,所以警察也不方便幹預,到了這個時候,王騰算是明白了,維信金融果然就是黑白兩道通吃。
這個事情,導致了沈佩瓊沒辦法,隻能找到了錢重遠,因為王騰不斷到區委去上訪,被梁忠年下令給關了起來,工廠沒有了老板,直接就停產了,要知道,伏安電子長的工人超過了3000人,這樣打的一個工廠停工,突然3000人失業,那是什麼後果,肯定會爆發群體性事件的。
錢重遠提出來的解決辦法,就是讓區政府先幫伏安電子廠還債,然後再讓伏安電子廠償還給區政府。
沈佩瓊也是怕爆發群體性事件,就挪用了當地的一條道路建設的工程款,用於幫助伏安電子廠還債,就這樣,才讓電子廠恢複了生產,維信金融也就不搞事情了。
其實當初沈佩瓊能借這個錢,還考慮了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伏安電子廠通過一年的升級換代之後,經營狀況還不錯,按照他們的利潤來算的話,其實一年時間,這個錢就可以還清了,從伏安電子廠拿一點,市裏再撥一點款子下來,道路的施工進度自然也不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