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書總前言
山洪、泥石流、滑坡和水土流失是山區常見的災害性地表物質運動現象。其中,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現象往往暴發突然,破壞力強,稱為突發性災害;水土流失的發生過程較為和緩,短期內的破壞作用不突出,但長期侵蝕的結果影響麵廣,危害嚴重,稱為緩變性災害。通常把發生在山區的突發性災害和緩變性災害統稱為山地災害。
我國是一個多山的國家,複雜的地質條件、獨有的地貌特征、多樣的氣候因素、密集的人口分布和人類活動影響,導致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突發性災害暴發頻繁,水土流失發育廣泛,是世界上山地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每年發生數千至上萬起突發性山地災害,7400萬人不同程度地受到山地災害的危害和威脅。據統計, 1995~2006年全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災害共造成12428人死亡或失蹤,平均每年死亡或失蹤1036人;直接年均經濟損失估計在80億元以上,年最高經濟損失在150億元以上,並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例如,2003年6月26日四川省丹巴縣鵝狼溝特大泥石流災害造成66人死亡,7月11日該縣“美人穀”特大泥石流致使51人死亡和失蹤;2004年7月4日和19日兩次暴雨,使雲南省盈江縣、隴川縣、騰衝縣等地發生特大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災害,累計死亡38人,失蹤47人,受災54萬人,直接經濟損失8.4億元;2006年我國華南和華東地區屢遭台風襲擊,僅第4號強熱帶風暴“碧利斯”引發的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6省區山地災害,造成612人死亡,208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達266億元;2007年入汛以來,我國山區災害暴發頻繁,波及麵廣,損失嚴重。
山地災害已經成為危及山區人民生命財產和生產資料安全、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國家非常關切山區民生和山區發展,非常重視山地災害的防治,先後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製定了《全國山洪災害防治規劃》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到2005年,完成以縣為單位的地質災害調查700個,約210萬平方千米,編製了“地質災害分布與易發區圖”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圖”,製定了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責任製,建立了群測群防點10萬餘處,總結出防災減災“自我識別、自我監測、自我預報、自我防範、自我應急和自我救治”的“六個自我”理念。從2003年開始,國土資源部和中國氣象局在每年汛期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減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