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此事非彼事(1 / 1)

其實,此事非彼事。

趙寒梅所說的她知道的李大偉見不得人的事情,與李大偉心中想的完全不一樣。

李大偉一直在與李明明勾結,賺取不義之財,還在“霧非霧”包養了岑雲竹,本就心虛,聽聞趙寒梅冷不丁的說起自己做的事情,他就以為是這件事情被趙寒梅知道了。如果趙寒梅真的將自己包養情婦、非法操作廣告版樣的事情說出去,吃官司是肯定的了。

李大偉與趙寒梅接觸的時間長了,也看出來這小妮子絕非池中之物,逼急了,真的能幹出逆天的大事。與其冒險與她翻臉,不如先依著她的意思。而且,這個女人也不是個簡單的人物,說不定能讓自己這條賺錢的路子越來越廣也說不定呢。

想到這裏,李大偉決定讓她見個人。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夜總會經理李明明。畢竟,這件賺錢的路子是李明明想出來的,而且也必須經過她的同意才能將趙寒梅拉入夥。

而當趙寒梅見到了李明明,知道了這兩個人一直以來做的事情時,心中的震撼不亞於經曆了八級地震般:錢,真的可以真這麼容易就被掙到手嗎?難怪窮人越來越窮,社會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作為一名“富人”能夠賺錢的套路實在是太多了。而窮人,因為沒有原始資本,隻能世世代代忍受貧窮的生活。

趙寒梅慶幸自己當時沉住氣了,一直與李大偉周旋到了最後也沒有將事情點破。否則,就自己知道的那些事情,是怎麼也不會讓李大偉妥協讓自己也知道這件事情的。

這邊再說趙寒梅口中所說的“她知道的有關李大偉的事情”,其實真的是與李大偉心中想的不一樣。

趙寒梅所知道的事情與這件廣告版樣的事情是一點關係都沒有,趙寒梅甚至都不知道李明明的存在。而世界上的事情就是這麼富有戲劇性,李大偉因為做賊心虛,陰差陽錯的,竟然讓趙寒梅知道了自己更為見不得人的這個賺錢的勾當。

趙寒梅口中所說的事情,隻是她與李大偉兩人之間的私事。

事情得從黃磊的到來說起。

他剛來海城日報的時候,憑借昔日戀人之間的那種默契,很早就看出來趙寒梅與李大偉之間的關係並不一般。再加上那天晚上送趙寒梅回來的人就是這位李副總,更堅定了黃磊心中的想法。為此,黃磊格外注意這位副總編的一言一行,卻在無意之中知道了一件有關趙寒梅的天大的陰謀。

黃磊也正是因為知道了這個陰謀,才一直沒敢與李大偉正麵為敵。古語有句話:寧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說的,就是李大偉這種人。

因為,他知道,李大偉這個人不能輕易得罪。

但是趙寒梅曾經一度被李大偉迷得失去了自我,甚至不惜與他成為情人,即便是自己的萬般挽留也不曾讓她回頭是岸。看見昔日的戀人不惜要做一個見不得人、人見人罵的情婦,黃磊著急了。此時的他也顧不得小人君子了,決定與李大偉正麵為敵。

於是,有一天,黃磊告訴了趙寒梅一件足以讓她顛覆人生觀的事情,她才看清了李大偉真正的麵目,心中也開始對這個世界的人、對這個社會產生了懷疑:人,難道真的可以這樣嗎?。

黃磊這樣對趙寒梅說:“寒梅,你知道,當初讓你陷入抄襲風波的罪魁禍首是誰嗎?讓你遭受種種非議的幕後推手又是誰嗎?”

說到這裏,趙寒梅不禁想起了自己來到海城日報社所經曆的種種誣陷、遭遇和流言蜚語。也正是這些流言蜚語的攻擊將趙寒梅一次次、一步步的逼上了懸崖之上,不能自持。

黃磊突然間將往事重提,肯定不會那麼簡單。

難道他真的知道一直在背後搗鬼的人是誰?這個人與自己有怎樣的深仇大恨,要如此的對待自己?如果真的能將這個人拽出來,趙寒梅發誓要讓他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