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斷天涯路 第三章(1 / 2)

原創(並非虛構)淒美的舞蹈係列(長篇偵探/推理小說)

作者/諸葛風

淒美的舞蹈係列之二

第三章不堪回首

秦妙仔細看下去,據獵槍交代,他去銀行本來是存錢,醫院剛剛發完了工資,他每個月存銀行50元錢,這是開完工資之後必須做的一件事。這一點,他找到在醫院上班的同事和他的鄰居,都能給他證明。

鮑威和陳明安在銀行裏跟他屬於偶遇,正巧,鮑威和陳明安都是獵槍生活圈子裏的熟人,關係很密我靠,那兩個案犯已經死亡,無法給獵槍證實這一次搶劫不是有預謀的行動。

獵槍在供詞裏麵說道,我去銀行存錢,看到打劫,隻有老老實實跟別人的一起抱頭蹲在牆角,後來,鮑威在人群裏認出了我,可是,他假裝不認識。後來,警察來了,他們倆要從正門衝出去,我想起來有一次幫著銀行結款,走過運鈔車專用通道,想救下這兩個人,就招呼他們一起逃離銀行,逃出來以後才發現,自己被當做搶劫銀行的劫匪,隻有將錯就錯下去。後來,警察在後麵追上來了,鮑威和陳明安說我是卷入進來的,讓我先逃,他們抵擋一陣,我真的是無辜的,就不管他們了,單獨一個人繼續逃亡,後來,就被警察抓住了。

秦妙根據自己的辦案經驗,覺得獵槍說這些話是符合邏輯的,並且,他是三個劫匪中唯一身上沒有攜帶武器的人,根據他的綽號,可以推論出,獵槍是一個擅長用槍的人。可是,他幫助兩個搶劫銀行的人逃逸,跟警察相抗,怎麼都算是有罪的,看到最後一頁,才知道,獵槍被判搶劫罪入獄十年。也就是說,他剛剛被放出來不久,秦妙幾乎可以肯定,獵槍正是殺害酒鬼的凶手,他自己認為是冤枉的,出獄之後找酒鬼報仇,有作案的動機,他是從部隊上複員的,具有身手好,膽子大槍法準的特征。

看了關於獵槍的檔案,他身高在1.85米,體重75公斤,是一個身體強壯的人。跟現場勘查的凶手的身高體重都完全符合。

秦妙把獵槍的檔案放在一邊,繼續往下看,還有一個案子引起他的注意,這是一個偷竊的案子,主人公是一個在煉鋼廠上班的年輕人叫冰驤。他被指證偷了煉鋼廠的鋼鐵原料賣給廢品站,那個時期,由於煉鋼廠大量的原料和半成品被偷盜,市政府向市局下達了嚴打嚴查嚴辦的‘三嚴’命令,冰驤就在這個時候出事的,首先是在他下班的飯盒裏發現了一個鐵質的飛鷹造型,這個飛鷹造型重量是一公斤,是用煉鋼廠的鐵水澆注的,這就叫占公家的便宜,也是不大不小的偷竊,後來,廢品站的老板說,冰驤三天兩頭到廢品站賣鐵,一個月能賣上千斤的鋼鐵,看了這個筆錄,秦妙有點不太相信,如果按每個月偷盜900斤鋼鐵算,冰驤每天需要偷竊40斤鋼鐵原料,這麼多的鋼鐵,他是怎麼偷竊和運輸的呢?可惜,在這些細節上,根本沒有描述的字樣,而且,這個冰驤跟獵槍一樣,都在為自己鳴冤叫屈,拒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秦妙看了一下冰驤的個人資料,他身高190米,體重80公斤,並且,他從小會武術,在十八歲那年,曾獲得過W.H市少年散打冠軍。從這些經曆上看,這個人的身手不次於獵槍。

冰驤最終被判入獄十五年,屬於重刑,給秦妙的感覺是,冰驤就因為用鐵水澆注了一個鐵鷹的造型,被判刑十五年,換做是今天,一年都不需要入獄。給一個人定罪,隻需要證人的指證就能定罪嗎?明顯是證據不足嘛,經辦這件案子的也是酒鬼,不過,在這件案子裏,酒鬼隻是簽下了自己的名字,抓捕、審訊、取證,都不是酒鬼在辦,好像,他匆匆出來露個臉,就消失在曆史的塵煙裏麵,臉孔在煙塵的背後若隱若現。

秦妙把這件案子的材料也抽調出來,放在一邊,看了看張舒婭,她還在緊鎖著眉頭慢慢翻閱那些資料,秦妙把剩下的資料拿過來,一直到晚上下班之前,才把這些資料翻閱完畢,挑出七位具有嫌疑的人,以後,需要把這七位有嫌疑的人一一甄別,也許,其中潛藏著真凶,也許,一個也不是凶手。

秦妙和張舒婭回到科裏,汪新華把技術科發來的現場勘查報告擺在秦妙的麵前,嚴肅地說道:“左利是一個有經驗,在警察戰線上奮鬥一生的老同誌,他的死,是我們刑事科的損失,是我們警察部隊的損失,一定要盡快把真凶鎖定,抓住罪犯,這不僅僅是我們的心願,也是市民們的心願,你明白嗎?”

秦妙立正說道:“明白,我一定全力以赴,拿下這個案子,給左利報仇,給警局揚眉吐氣。”

汪新華拍了拍桌子,說道:“你去了一個下午,有什麼發現?”

秦妙把找到的資料遞給汪新華說道:“一共找到七個嫌疑人,他們的案子和資料都在這裏了,請領導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