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是相對於傳統的粗放型經濟而言的概念。傳統的粗放型經濟是單向流動的線性經濟,其特征是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與傳統經濟不同,循環經濟倡導的是一種與環境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其特征是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傳統的粗放型經濟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方式,在這種經濟模式下,人們高強度地將地球上的物質和能源提取出來,然後把生產、流通、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直接排放到水、空氣和土壤中,是對資源粗放的一次性利用,通過把資源持續不斷地變成廢物來實現經濟的增長。循環經濟要求把經濟活動組成一個反饋式流程。在這個反饋式流程中,從生產、流通、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一部分經過廢物利用等技術加工分解形成新的資源返回到經濟運行中,另一部分則經過環境無害化處理後形成無汙染或低度汙染物質返回自然環境中,由自然環境對其進行淨化處理。
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也是保護環境和削減汙染的根本手段。發展循環經濟,主要體現“減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的社會經濟活動的行為準則,簡稱“3R”原則。
一、減量化原則
減量化原則指在生產和服務過程中,盡可能地減少資源消耗和廢棄物的產生,核心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量化”以資源投入最小化為目標,要求用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來達到既定的生產目的或消費目的。減量化原則通過產品清潔生產技術而非末端技術治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不可再生資源的耗竭性開采與利用,采用替代性的可再生資源,盡可能地減少進入生產、消費過程的物質和能源,在經濟活動源頭就注意節約資源和減少汙染,對廢棄物的產生和排放實行總量控製。在生產中,生產者應通過減少產品原料投入和優化製造工藝來節約資源和減少排放,它常表現為產品體積小型化和重量輕便化。
二、再利用原則
再利用原則指產品多次使用或修複、翻新或再製造後繼續使用,盡可能地延長產品的生命周期,防止產品過早地成為廢棄物。再利用原則要求產品和包裝容器能夠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以抵製當今世界一次性用品的泛濫。因此,生產者應采取產業群體間的精密分工和高效協作,使產品到廢棄物的轉化周期加長,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產品的使用效率;消費群體應改變產品使用方式,增加產品使用的時間和次數,有效延長產品的壽命和產品的服務效能;同時,鼓勵建立二手商品市場和跳蚤市場。
三、再循環原則
再循環原則指最大限度地將廢物資源化為其他類型產品的原料,或者是把廢品循環使用於生產同種類型的新產品,變廢為寶,化害為利。“再循環”是以廢物利用最大化為目標,要求生產出來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後能回收利用和綜合利用,能重新變成可以利用的資源而不是廢棄物,使廢棄物資源化,延長產品的生命周期,節約生產這些產品所需要的各種資源的投入,從而實現“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物質反複循環的流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