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知己知彼(1 / 2)

“狗兒頗有心計,他一麵讓人看住店裏的客人,一個也不許離開,留作人證,一麵帶人追趕楊貞,捉拿凶手。好在楊貞並未走遠,一會兒就被追上了,從楊貞身上搜出了一把血跡斑斑的佩刀,人證俱獲。

“魏州刺史升堂審案,看了殺人凶器,驗了張迪身上的刀痕,傳了人證,當堂將楊貞定為殺人凶犯。楊貞拒不招供,刺史大人施用酷刑,屈打成招,將楊貞打入死囚牢,待秋後處斬。

“楊貞判了斬刑,楊父深知兒子的為人,決不會無緣無故殺人,一定是被人冤枉的,可魏州刺史定的鐵案,要解救兒子,談何容易!

“他不忍心看著兒子做冤死鬼,要拚命為兒子申冤。楊父闖州過府,向上申訴,終因殺死張迪的凶器是楊貞的佩刀,楊貞又身帶佩刀,倉皇逃竄,可謂鐵證如山,不能翻案。

“老人隻好身背狀子,上伊城去告禦狀。帝都深似海,哪能隨便進出。楊父無法見到皇上,心想,皇上見不著,可以見長安的父老,不如將兒子的冤情公布於眾,造成影響,或許能引起官府的重視,說不準還能驚動皇上。

“於是楊父這才買了一件白袍,咬破食指,在白袍的背麵寫了個大“冤”字,又用自己的點點鮮血,在白袍的正麵寫成了一份血淚交融的狀子。

“他將白袍穿在身上,每天往來於長安街市,向人們訴說兒子的冤情。行人看著狀子,聽著老人訴說,被老人的愛子之心所感動,為楊貞的冤屈鳴不平,隻是無能為力,一個個搖頭歎氣,留下一片同情聲。

“其實敖元慶也是聽說了此事之後特意趕來查看究竟的,他親自詢問了楊貞的案情,由於敖元慶正好分管刑部,是以隨即他便傳令下去,命禦史蔣恒複審,要蔣恒將複審情況隨時奏報。

“蔣恒將楊貞從魏州提到伊城,初審時,楊貞一口咬定是他殺死了張迪,後來又說他沒有殺人,他是被人冤枉的,可他又說不出一點翻供的依據和理由。蔣恒見人證、物證俱在,沒有新的線索,此案隻能維持原判,他將案情如實地奏明敖元慶。

“敖元慶聽了緊緊地皺起了眉頭。而看了蔣恒的報告文書,他覺得寫得十分模糊,於是命令蔣恒再審。蔣恒沒料到慶王爺會如此經心地深究這起民間案子。他不敢怠慢,回衙後立即升堂審案,又派人星夜趕到魏州勘察殺人現場,經反複核實,殺張迪者,隻有楊貞嫌疑最大。蔣恒的結論是:楊貞的殺人案不能翻。

“蔣恒第二次向慶王奏報,慶王還是緊鎖眉頭,慍怒道:‘此案並未查清,疑點有三:其一,楊貞與張迪隻有一夜的主客關係,以往又無冤無仇,無須加害張迪。其二,張迪被殺,客店錢財絲毫未動,楊貞既不圖財,無須害張迪性命。其三,即使是楊貞殺了人,必然會毀證滅據,為何偏偏將帶血的佩刀插入刀鞘,給人留下證據?本王以為,殺張迪者另有其人。’

慶王對案情透徹的分析,對蔣恒觸動很大,他認真思索楊貞殺人案的前因後果,令他茅塞頓開,當即向慶王表示,一定不負王命,迅速破案,還楊貞一個清白。

“為查明案情,蔣恒親自到魏州板橋,坐鎮張迪的客店,采用欲擒故縱的策略,先將客店的夥計和周圍的居民集中起來,借口人未到齊,又將眾人放回去,惟獨留下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婆婆,天黑後,才允許老婆婆回家。蔣恒派人對老婆婆暗中監視,看有沒有人與老婆婆接觸。老婆婆回家後,當晚果然有人偷偷地溜進了老婆婆的家。蔣恒反複試用此計,一連三日,天天如此。三日後,將那與老婆婆接觸的人拘捕了。

“升堂審問,這個人做賊心虛,以為蔣恒是神人,知道了他的底細,就竹筒倒豆子,徹底招供了。

“原來,殺張迪者就是客店的夥計狗子。狗子生就一副花花心腸,愛勾引女人,他貪戀張迪妻子的美色,更垂涎張迪的錢財,為達到騙色劫財的目的,設法做了張迪客店的夥計,借機與張妻接近。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很快勾搭成奸,欲成長久夫妻,狗子又想出了一條借刀殺人的奸計。

“那日楊貞進店用餐,狗子見有機可乘,一麵指使張妻回娘家省親,脫離幹係,一麵主動招待楊貞用餐,暗地在酒菜裏下了蒙汗藥。麻倒楊貞後,安排他在客店住宿,夜裏用楊貞的佩刀殺了張迪,又將帶血的佩刀插進刀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