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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章 附則(1 / 1)
第七十三條軍工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製定。
因核設施、核產品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法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