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威爾遜說,好幾位讀書品味很高的飽學之士,常常勸他不要低估毛姆的作品,可惜威爾遜始終看扁毛姆,判定他終歸是個二流作家。他說英美讀書界程度下降了毛姆才那麼紅:“他的作品確實好看,確實有趣,文詞越淺白越見文采,可是他的故事到底是雜誌貨色,就算題材嚴肅,情節還是蹩腳得要命。”他說那是毛姆寫連載小說媚俗之計,每一期都要製造一些奇情。我是老派人,還是喜歡毛姆。我的文章從來都先在報紙雜誌上發表,肯定也是威爾遜說的“雜誌貨色”。我的文詞還沒有練出毛姆的功力,我很介懷,也很沮喪。我深信不論中文不論英文,文詞清淡可讀最是關鍵。然後是說故事的本領。年輕的時候我效顰,很高眉,認定文章須學、須識、須情。歲數大了漸漸看出“故事”才是文章的命脈。有了學問有了見識有了真情,沒有說故事的本領文章活不下去。閱世一深,處處是“事”,順手一拈,盡得風流,那是境界!我讀遍毛姆的作品,“我”字擺進去的都好看;沒有“我”字的長篇短篇都遜色。“我”不可怕事,總要堂堂正正站得出扛得起才行。
這當然是偏見。說不定七十歲以後我又生出另一些偏見。到時再說。寫作免不了師從也免不了偷藝。大仲馬不介意妻子跟朋友私通,還喜歡把情人讓給小仲馬消受,小仲馬忍不住說:“我真膩煩了,老爺子你怎麼老把你的老相好讓給我睡,新靴子也要我先穿鬆了你才穿!”大仲馬聽了說:“那是你的造化,證明你的器官夠粗你的腳夠細。”大仲馬寫得出《基度山恩仇記》,小仲馬終於也寫得出《茶花女》。連出家人悟禪聽說都要本源。邱瓊山路過山寺,驚見四壁都畫滿《西廂》:
“空門安得有此?”
“老僧從此悟禪!”
“從何處悟?”
“悟處在‘臨去秋波那一轉’!”三十多年前倫敦舊書商克裏斯說埃蒙特·威爾遜這樣的人多得很:“毛姆隻有一個!”他說他做舊書生意二十多年,走進書店找毛姆的客人多極了,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有,從來沒有人找威爾遜:“丁尼生的老詩集也是,收進一本賣一本,也許是學校裏一代一代的學生都要讀他的詩。”英國批評界幾乎都跟詩人奧登的說法一樣,都說丁尼生抒情詩最耐讀,敘事詩、史詩都弱。艾略特稱讚他是聽覺最靈敏的英國詩人,不輸彌爾頓,說他韻腳押得尤其精到。桂冠詩人奧斯汀說丁尼生的詩是“客廳詩歌”。我倒深信文學作品賞心之餘還要悅目,案頭這套詩集擺在客廳裏絕不寒磣,每一本都曾經被美國三大藏書家珍藏,貼了印記。一位是Abel
Berland,芝加哥著名律師,坐擁世界級藏書室,2001年紐約佳士得拍賣行開專場競拍藏品。一位是FrederickS.Peck,19世紀生在羅得島首府普羅維登斯,名門之後,做過官,收藏拜倫遺作出名。還有一位是HarryB.Smith,紐約人,作家,音樂家,珍藏名家手稿信劄最多,1914年某一期的《紐約時報》全版寫他的藏書室。
都說電子書快代替紙本書了,我不信。胡適之對張愛玲說:“你要看書可以到哥倫比亞圖書館去,那兒書很多。”用不著真去都聞得到書香了。我不敢想象胡先生說“你要看書可以按計算機,那裏頭書很多”!那是胡先生穿長袍跟不穿長袍的分別。我在台北見到的胡先生是穿著長袍的胡先生,輕鬆,瀟灑,長袖子一揮幾乎看得到他手上卷著一冊線裝書臨風低吟的神情,那時候他是“中央研究院院長”。一身西裝當上駐美大使那幾年,胡先生多委屈,多倒黴。我情願一頁一頁讀完一千部紙本書,也不情願指揮鼠標滑來滑去瀏覽一萬本電子數據。熒屏上掃出一頁頁電子書我也試過,冷冰冰沒有紙感沒有紙香沒有紙聲,掃得出大學問掃不出小情趣,感覺仿佛跟鑲在鏡框裏的鞏俐彩照親吻。舊派人應該做些舊派事才合適。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要在大陸重編重印我近十五年裏的文集,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居間商議,海外傳統紙本書整理成國內一套傳統紙本書,我想試試。五十年前我在台南一位老先生家裏,看到牆上掛的一副對聯:“雨久藏書蠹,風高老屋斜”,句子好,字也好——紙本書即便藏著蠹魚也甘心,也詩意。都說老頭子都倔,電子狂風都吹斜了我的老房子了,書香不書香挑起的事端我倔到底。
2010年8月28日香港 編注:此文是董橋先生為將要出版的《董橋文存》而作的序言。
(原載於《南方周末》201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