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單元1
安全自救基本常識
觸電的傷害
人體是導電的物體,所以人如果接觸到帶電的物體時,電流就會通過人體,會對人體造成相應的傷害,這就是觸電。有的是被電擊,有的是被電傷。
電擊是電流通過人體,使人體內部組織受到較為嚴重的損傷。受到電擊時,人會感到渾身發熱、發麻、肌肉抽搐以至於漸漸失去知覺。
如果此時電流還繼續通過人體,則觸電者的心髒、呼吸機能和神經係統均會受到嚴重的傷害。
電傷是電流對人的體外造成的局部損傷。一般有電燒傷、電烙印和熔化的金屬滲入皮膚等傷害。
總之,當人觸電後由於電流通過往往使人體燒傷,嚴重的可造成死亡。
怎樣防止觸電
1學習用電知識,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觸電源,也不要用人體某個部位接觸電源,以防觸電。
2不要亂插、私接電源,特別是不要用濕手去插電源插頭。
3要多注意觀察家裏的各種電器,插頭插座、電線、燈是否有破損、老化的現象,如果有應立即告訴家長進行正確處理。
4我們中小學生不要私自玩電,特別是當家裏沒有人時,一定要把所有的電源都關閉或拔掉。
5凡是金屬製品都是導電的,千萬不要用這些工具直接與電源接觸。
6不要用濕的毛巾擦電器,防止水滴進機殼內造成短路,以免觸電。
7在放學、上學的路上,特別注意路邊的電線是否有脫落,見到一定要躲開。
8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樹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擊。
9暴風雨吹落了電線,有人不幸被電擊倒了,千萬不要伸手去拉觸電者,正確的方法是用幹木棍等絕緣的物品,挑開電線並告訴大人,通知有關部門。
安全電流與安全電壓
一、安全電流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一般以人觸電後人體未產生有害的生理效應作為安全的基準。因此,通過人體一般無有害生理效應的電流值,即稱為安全電流。
安全電流又可分為容許安全電流和持續安全電流。當人體觸電,通過人體的電流值不大於擺脫電流的電流值稱為容許安全電流,50~60赫茲交流規定10毫安(礦業等類的作業則規定6毫安),直流規定50毫安為容許安全電流;當人發生觸電,通過人體的電流大於擺脫電流且與相應的持續通電時間對應的電流值稱為持續安全電流。
交流持續安全電流值與持續通電時間的關係為:
Iac=10+10/t(003秒≤t≤10秒)
T——持續通電時間
二、安全電壓
在各種不同環境條件下,人體接觸到一定電壓的帶電體後,其各部分不發生任何損害,該電壓秒稱為安全電壓。
安全電壓是以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與人體電阻的乘積來表示的。通常,低於40伏的對地電壓可視為安全電壓。國際電工委員會規定接觸電壓的限定值為50伏,並規定在25伏以下時,不需考慮防止電擊的安全措施。
我國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有:42伏、36伏、24伏、12伏、6伏、額定值五個等級,目前采用安全電壓以36伏和12伏較多。
發電廠生產場所及變電站等處使用的行燈一般為36伏,在比較危險的地方或工作地點狹窄、周圍有大麵積接地體、環境濕熱場所,如電纜溝、煤鬥油箱等地,所用行燈的電壓不準超過12伏。
需要指出的是,不能認為這些電壓就是絕對安全的,如果人體在汗濕、皮膚破裂等情況不長時間觸及電源,也可能發生電擊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