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密切注意各實驗室中裝備、儀器、操作台等部位的高壓標記,嚴禁雙手觸摸。

6嚴禁帶電進行接線、調整電路元件等操作,電路搭接與元件插拔等操作應保證在切斷電源的條件下進行。

7在進行接線、調整電路元件等操作時,即使在知曉電源已切斷的情況下,也必須先以單手手背先試探性地觸碰一下實驗對象,以確認實驗係統絕對不帶電,然後方可以手指(手心一麵)觸摸實驗係統(如果手背觸電,則被彈開;而如果手心觸電,則被緊握,無法鬆開)。

8電烙鐵的使用必須限製在實驗室內規定地點,使用結束之後必須將烙鐵插頭拔出電源插座。

9電烙鐵應仔細擺放,嚴禁將烙鐵頭接觸電源線,嚴防觸電事故發生。

實驗室安全事故緊急預案

為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安全事故引發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維護廣大學生與教師的根本利益、保證電子信息教學實驗中心的實驗室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電子信息教學實驗中心特別製定以下實驗室安全事故緊急處理預案,請廣大學生與教師務必遵照執行。

用電安全事故緊急預案

1如果不慎觸電,應立即告知周圍同學或老師,以尋求幫助。

2如果得知附近的同學觸電,應立即告知老師和其他同學,但決不可觸碰已觸電同學,以免傷亡事故擴大。

3如果得知有人觸電,實驗指導教師應以最快速度拉斷實驗室總電閘門。如果實驗指導教師距離實驗室總電閘門較遠,則應該告知距離實驗室總電閘門最近的同學,盡快拉斷實驗室總電閘門。

4拉斷實驗室總電閘門後,實驗指導教師盡快通知實驗中心器材室。

5實驗中心主任、實驗指導教師及實驗中心管理人員盡快通知急救中心(電話“120”),以實施救助。

6在整個觸電事故處理過程中,廣大同學要保持秩序,切忌慌亂,以免事故損失的擴大。聽從老師的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教室用電注意事項

養成學生愛惜能源、有效使用能源的正確觀念態度與習慣,以培養具有能源素養的現代化公民。

用電注意事項

1應隨手關閉電源,各班班長或由專門的負責人在每天放學時詳細檢查。

2教室電源插座僅供教學使用,如教師用麥克風、投影機等教學用具、嚴禁學生私接用電(如收音機、吹風機、電話等)。

3加強節約用電,無需用電或照明的時間,各班應節約能源,關閉電源,如課間、室外課或在專任教室上課,值日生應負責關閉教室的日光燈及風扇。

4專門教室用電應該在離開之前做詳細檢查,並且關閉所有電源開關。各辦公室空調應該在每日上午十點以後且室溫超過28℃時才可打開,下午四時以後一律關閉。

5教室電風扇應節省使用,使用時須將教室所有窗戶打開讓空氣流通,並且應以微風為適合宜,開強風比開弱風多用50%~60%的電力,教室如果隻有一兩位學生在時應關閉所有電風扇。

6走廊、樓梯、公共場所非必要時請勿打開電燈,請所有同學協助關閉,各班負責打掃的同學應該隨時堅持。

7負責打掃廁所的班級,應該經常留意廁所電燈是否關閉。

8已損壞的燈管應先拆除後立即更換、閃爍燈管更為費電。宿舍內嚴禁使用違章電器

1為了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宿舍內嚴禁使用違章電器、劣質電器、非安全電器器具(如熱得快、電爐、電茶壺、電熱褥、電取暖器、電熨鬥等)、無3C認證產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不適宜再集體宿舍內使用或未經管理部門批準的功率大於200瓦的其他電器設備。

2發現擁有違章電器,在責成當事人上交書麵檢查的同時,對違章電器進行代保管;發現正在使用違章電器,或有明顯證據表明學生曾使用違章電器,在對當事人進行教育、責令寫書麵檢查後,對違章電器代保管,同時向學校上報違紀處理建議。

特別提示:由於學生公寓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場所,宿舍內易燃物品很多。往往有極少數人為了貪圖方便,而置公共安全於不顧,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行為。希望廣大同學對這種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現象,及時製止或報告學校宿管部門。

宿舍安全用電常識

1認識了解電源總開關,學會在緊急情況下切斷寢室總電源。

2不用手或導電物(如鐵絲、釘子、別針等金屬製品)去接觸、探試電源插座內部。

3不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濕布擦拭電器。

4電器使用完畢後應拔掉電源插頭或關閉接線板上的開關;插拔電源插頭時不要用力拉拽電線,以防止電線的絕緣層受損造成觸電;電線的絕緣皮剝落,要及時更換新線或者用絕緣膠布包好。

5發現有人觸電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或者用不導電物(如幹燥的木棍等)將觸電者與帶電的電器分開,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以防觸電。

6不隨意在寢室內更改、拆卸、安裝電源線路、插座、插頭等,也不要把鐵釘等硬物鑿入牆麵,以防發生電線短路、觸電等意外事故。

7電源接線板不應放在床上,應放在書桌安全處,周圍不要有易燃物品,也不要將接線板放在小雜物容易跌入或容易被水侵入的地方,電線不要與床架等金屬物接觸。接線板上不能接過多電源插頭。

8不要使用無3C認證的電器產品,不使用劣質電器。

9不要超負荷用電。

10嚴禁私自跨寢室、跨宿舍進行計算機聯網或在公共網絡線上私拉亂接,禁止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看影視碟片及從事其他與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

學生用電事故案例

案例一

學生觸電溺水死亡事故

2005年7月13日13時許,象州縣初級中學的丘某、覃某、黃某、塗某、葉某、餘某、謝某等7名學生,結伴到柳州市內河貨運公司象州港務所碼頭躉船附近遊泳。遊泳過程中,葉某用手拉拽距離水麵很近、由碼頭上方斜跨到躉船上的一根裸露電線時遭到電擊,同時由於水的傳導原因,一起遊泳的丘某、覃某、黃某、餘某、謝某等5人也遭電擊。岸上的塗某見狀,立即呼喊救命。正在躉船上睡覺的值班人員韋善理聽到呼救聲後跑了出來,把裸露電線移開,救起丘某(已經觸電身亡)、餘某、謝某、葉某等4人,黃某、覃某2人則沉入水中。第二天,黃某、覃某的屍體被打撈了上來。事後,司法鑒定機構證實,丘某、黃某、覃某3人均係電擊後溺水死亡。

案例二

2006年3月17日下午4時30分,江蘇省沭陽縣某初級中學放學後,該校16歲的學生李國強與一名同學一起到校外孫建國經營的輪窯廠內玩耍。見窯廠內有座較高的土堆,李國強就從土堆下麵往上攀爬,不慎被離土堆較近的高壓電線擊傷(事發時無相關警示標誌)。李國強受傷後住院治療28天,經診斷為“頭部及左大腿三級電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