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下的幾天裏。
“哎,奔子,過來玩啊?”
某遊戲廳老板,叉腰站在門口,笑著衝張奔打著招呼。
“不玩,找個朋友!”張奔點頭回了一句。
“嗬嗬,進來坐會啊?”老板熱情的招呼道。
“改天吧,哎,跟你打聽個事兒!你認不認識一個二十六七歲左右,右手背上紋個蠍子的人?”張奔順口問道。
“……二十六七歲左右,在我這兒拍撲克機的倒是不少,但我真沒看見誰手上紋蠍子!咋了?你找這個人幹啥啊?"老板仔細回憶了一下,搖頭說道。
“不認識就算了,但如果你見到這樣的人,給我打個電話!他和我有點事兒!”張奔補充了一句。
“行!我明白了,嗬嗬!”老板點了點頭。
“那我先走了!”
“好!”
說完,張奔開車就走了。
……
類似這樣的對話,這段時間一直發生在浴池,慢搖吧,小歌廳,台球廳,大型KTV等場所,幾乎外麵的混子都知道,海洋的這幫人,在找一個右手背上紋蠍子的青年。
海洋的人,大多數都懷疑,這事兒是小耳幹的,甚至在心裏已經肯定了是他。但我遲遲沒讓底下有動作,弄的大家對我都很不理解,他們不理解,我為啥不直接整小耳,反而較真的,非要找這個蠍子青年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不想讓人當槍使,我慣用的招數就是背後捅咕,所以,我對不明確的事兒,一向很謹慎。
事兒後我仔細思考了一下,覺得額這事兒不像是小耳幹的,因為他找老仙沒有任何必要,幹老仙,除了激怒我以外,沒有任何好處。
以我們現在的人際關係,如果說,在一個人口數百萬的城市裏,不會吹灰之力,就可以找到一個陌生人,那這是吹牛B。但如果在混子圈裏找一個混子,那還是有很大幾率是能成功的,隻要他還在本市,而且是給本市人辦事兒,我相信,肯定會掏到他。
……
另外一頭,李水水跟李仁安商量完以後的第三天,他給唐唐回了信,說是想摻和摻和新華村的事兒,唐唐頓時喜出望外,當天晚上就邀請李水水一塊吃飯,陪酒的是混子中的交際花“小耳”,和剛剛養好傷的遠洋。
眾人當天簡單交談了一下,第二天李水水答應注資小耳的建築公司,初期投入一千兩百萬,占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當然,這筆錢不是李水水自己的,更不是李仁安自己的,而是從三泉旅遊公司財務走的!因為老何的關係是大家的,這錢讓誰自己掏那都不合適,所以,還是大家一塊湊湊吧……
小耳拿到錢以後,按照唐唐的意思,跟法院商量庭外和解自己公司與紅星公司的債務糾紛。也就是說,小耳可以立馬償還債務,走個流程以後,訴訟保全期就將結束,財務也就意味著合法解凍了。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小耳在李水水的幫助下解決了財務困境,見人家麵自然矮三分,所以,每天時近晚上,小耳總是主動給李水水打電話,一塊出來喝茶吃飯,每次還他媽準備點小禮物啥的的,一副三陪幹到底的模樣,讓人無數夜場姑娘奉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