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午夜還有很長時間,我寫完了講稿,上了床,帶著自信的感覺進入了夢鄉,因為,我看到我已擁有這個能力。”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走進衝涼房,讀著我的講道稿,然後雙膝跪在地上,祈求講道能吸引一位能提供所需資金的人的注意。”
“當我在祈禱時,我再次肯定地感覺到,錢正在朝我走來。我激動萬分,出門時竟忘了帶講道稿,直到我站在講壇上開始演講時,我才發現我的疏忽。”
“太遲了,已經來不及回家取講道稿。相反,我不能回去取講道稿是件多麼好的事啊!我的潛意識提供了我需要的材料。當我起身開始講道時,我閉上眼睛,以便能全神貫注地講述我的夢想。我不僅是在對觀眾說話,同時也在對上帝說話。我講述了如果我手上有一百萬,我將拿這筆錢去做什麼。我描述了頭腦中想籌建一所規模較大的教育學院,讓青年人能從那裏學會幹實際工作,同時又能開發他們的大腦的想法。”
“當我演講完畢坐下時,大約倒數第三排的一個人從座位上慢慢起身走向講壇。我感到奇怪,不知他要幹什麼。他來到講壇,伸出他的手說:‘牧師,我喜歡你所講的一切。假如你有一百萬;我相信你能做到你說過你想做的任何事情。為了證實我相信你和你的講道,我要你明天早上來我的辦公室,我將給你一百萬元。我叫菲利普·阿麥。’”
第二天,年輕的岡索勒斯去了阿麥先生的辦公室,獲得了一百萬,他用這筆錢建起了阿麥技術學院,現在稱為伊利諾斯技術學院。
岡索勒斯用於辦學的這一百萬是一個設想的結果。而設想的背後,是年輕的岡索勒斯在頭腦中,並深入到潛意識的一個差不多兩年的強烈願望。
事情的真相是,他在頭腦中下定決心,作出獲得錢的具體計劃後,三十六小時內就得到了這筆錢。
岡索勒斯在模糊地思考一百萬元和微弱地希望得到它時,他並沒有什麼新奇獨特的東西。在他之前的其他人,及在他以後的很多人,都有過相同的想法,卻沒有變成行動。但他在那個值得紀念的星期六作出的決定,卻有著某些獨特的不同內容。他將模糊不清拋到身後,肯定地說:“我將在一個星期內弄到這筆錢!”而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從這個意義上講,誌向+行動=成功的一半。也許成功的那一半=機遇+堅持到底。
追尋並達到富有挑戰性的目標
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就要受勝出別人的動力驅使。自己喜歡做的事是自我啟動器,當你受到自己內心強烈願望的驅動,希望和自己定下的標準競爭,追尋並達到富有挑戰性的目標。自從20世紀50、60年代,麥克蘭德和埃特金森關於動機的文章麵世以來,獲得成就的需求已經被文獻確認。著名企業家們指出,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必定會麵臨挑戰,積極應對是獲取成就動機的具體行為表現。
相反,這些企業家們對地位和權力的需求很低,他們從創建企業的挑戰和興奮中產生個人動力。他們受獲取成就的渴望,而不是地位和權力的驅動。他們取得的成就,特別是當他們非常成功時,會給他們帶來權力。但必須清楚地認識到,他們所取得的地位和權力是他們行動的結果。
設定高目標,並且,是切實可行的目標,可使你集中精力,仔細挑選商機,並知道怎樣拒絕。目標和方向還有助於確定優先度,並提供衡量人們表現的標準。擁有客觀記錄——如利潤、銷售額或股票價格上的變化。因此,金錢被看做是一種記錄的工具和方法,而不是這項遊戲自身的目標。
成功的人會要求自己堅持最高標準的正直可信。他們說他們喜歡做什麼,就會做什麼,並且,他們著眼於長期目標。這些個人的高標準,成為他們加強與成功人士和企業的聯係,並使之長久的粘合。哈佛商學院一項有關130位小公司管理項目的成員的研究證實,這個問題確實十分重要。大多數人直截了當地說它是他們獲得長期成功的唯一一項最重要因素。
最好的企業家能清醒地認識到他們自身及其夥伴、競爭對手的優缺點,還有他們周圍影響他們的其他環境因素。他們對自己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持冷靜而現實的態度,自己不暈乎;也就是說,他們有著“清醒的認識”或“樂觀的現實主義”。值得注意的還有他們的自信。他們不相信他們的企業成功或失敗受命運、運氣或其他強大的外部力量的控製。他們相信他們個人可以影響結果。這種性格和獲得成就動機、自信也一致,獲得成就的動機即指希望承擔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