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醒來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想你。懶散如我,以前不到時間從不肯睜眼起床,但是現在,我還是不願起床,因為隻是想留一點時間,留多點的時間來想你。
說真的,張媽做的早餐真的好吃,可是我更喜歡你做的早餐。哪怕它沒有張媽做的精致,沒有張媽做得好看,但我還是覺得,那是世界上最最好吃的早餐。
於是,我拒絕在家吃早餐,我硬要說張媽做的不合我的胃口,好幾次,媽媽都被我激怒了,說你這孩子,真是越來越恃寵而嬌了。
她哪裏是道,我的嬌氣,隻不過是想吃頓你給我做的早餐。其實每一次,你問我鹹淡如何,或是叫我不要那麼著急,慢點吃時,那個時候,我就覺得自己是最最幸福的,我吃下去的不是早餐,而是所有的甜蜜,所有的你給我的愛。
我喜歡拖著你撒嬌,因為我想看到你望著我時寵溺的眼神。我喜歡耍點小脾氣,因為我想看到你因為我而著急的樣子。我會不惜毀掉自己是一個乖孩子的形象,向校長公布我們就是在拍拖,你就是我的男朋友,那是因為我想向全校公布,你容浩恩是屬於我冉可薇的,我想讓那些對著你虎視眈眈的女生,全都滾一邊去。
為此,我回家還遭受了爸媽的一頓打,可是我不痛,真的,我覺得值得,為了你,我覺得什麼都值得。看到你望著我臉上的傷口,那副心疼的樣子,我的心裏就如灌了蜜般甜。
那個時候,我決沒有想到,我們的結局會是這樣。
如果我想得到,那麼當時也不會陷得如此深,以至於過了七年,在再次看到你的刹那,我的心一如當年離開你般,那樣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浩恩,我是真的……想要把你給忘了的。
所以,我堅持了七年,我忍了七年。
可是有些人,有些事,是怎麼忘也忘不了的。它早已像是烙印般,深刻地烙進你的身體裏,你想要抹去,卻隻能抹得自己越來越疼痛而已。
每次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和你的一幕幕,便像放電影般,清晰的浮現在我的眼前,我刻意的躲避,刻意地不要再想起,我瘋狂的談戀愛,我瘋狂的工作,我的目的隻有一個,能讓自己將你,完全驅逐出境。
可是,男朋友一個接一個換,各種人,各種條件的都有,但到最後分手,卻全是因為一個理由,他們說,感情是要雙方付出的,你的心裏有人,你做不到全心全意。
於是每一次,都談不到幾天就分了。然後,下一個,還是如此。
我已經很努力很努力了。但是,他們不明白,我的心隻有一顆,我給了一個人了,而且是永久性的,我又怎麼能全心全意呢?其實,連我自己也不明白。
於是我放棄了這種生活,我轉而工作,瘋狂的沒日沒夜的工作,那麼一段時間,我是真的成功了,我真的把你忘記了,我都已經很少想起你了,我忙得都快連自己是誰都想不起來了。
然而,我終於還是倒下了。我倒下了,我卻更加想你了。
我原以為,那些小說中所描寫的幾年幾年的感情,那全都是笑話而已,在現實中,哪來那麼長久深刻的感情呢?我原以為,隻要順著時間的推移,再深的感情也會慢慢變淡,也會慢慢失去應有的激情。
可是七年了,為何我對你還是如此清晰?
我真的沒有辦法,將你忘記。
於是,我回來了。
我知道時隔了七年,我不應該再這樣像是沒事人一樣出現在你的麵前。可是,我阻止不了自己,我阻止不自己那麼想見你的心情。
我想,就這樣吧,就這樣吧。
哪怕你已經結婚了,哪怕你已經忘了我,就這樣吧,我隻要見你一麵,就好。
可是當我再次看到你的時候,我就知道,你也沒有忘了我,你雖然對我那麼冷漠,像是對待一個陌生人一樣對待我,我知道,你那是在生我的氣,生我不聲不響離開你的氣。
我知道,我這麼不聲不響的離去,你一定會恨我的,可是我沒有想到,你恨我居然那樣深。
即使你沒有說出來,可是你那樣淡漠地望著我的眼神,你有禮的保持著與我之間的距離,甚至為了拒絕我,而隨便拖了個女孩做為你的女朋友……這一切,所有的一切,真的讓我痛不欲生,這比你說出恨我,更讓我疼痛。
因為有恨,所以我知道,你也還是沒有忘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