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婉已忍到極限了。她無法接受林澤的卑躬屈膝,玩命兒作踐自己。
喝酒傷身體,更傷人心!
他是多麼驕傲的一個男人,他從不肯向任何人低頭。在學校,他不屑於向校領導低頭。校外,哪怕他麵對十幾個西裝革履的打手,二十多個持刀的混混,他也從不會流露哪怕絲毫的怯弱。
他是如此霸道而自信的男人。
可如今,他卻為自己三番五次向母親解釋,向母親認錯,甚至不惜一口氣喝下那麼多白酒。
難道這樣還得不到母親的理解和原諒嗎?
如果不能——就當沒生我這個女兒吧!
女孩兒的心頭無比憐惜低聲下氣的林澤,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不想影響了一家人的和睦,不願自己跟母親鬧矛盾,更不願自己難過。
可他卻在不斷地讓自己難過——
瞧著林澤受委屈,乞討著母親的原諒,她實在看不下去了。
愛一個人,是要給他幸福,快樂。而不是讓他為自己受盡委屈,散盡顏麵——至少董小婉是這麼認為的。
所以她奪門而出,遠遠地離開這個讓她痛苦的地方。
董小婉的離開撕裂了火藥味濃鬱的氣氛,卻又陷入難以自處的尷尬。林澤放下酒杯,忙不迭向眾人舉手告罪,無可奈何道:“各位抱歉,我先出去一趟。”
“記得把小婉帶回來。”董慶瑞囑托道。
“嗯,我會的。”林澤說罷也小跑出去。
林澤一走,董慶瑞便是歎息一聲,無奈道:“清華,你平時不是這樣的啊,為什麼今兒反應這麼大?女兒也長大了,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你這麼逼她,會給她帶來很大壓力的。”
杜清華也是被董小婉的爆發震驚得有些大腦當機,可還是嘴硬道:“我是她媽,難道還會害她嗎?你到底知不知道那男孩渾身疤痕,當時穿的襯衣也滿身鮮血,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女兒跟他相處,你就不怕受到什麼傷害嗎?”
董慶瑞語塞,她聽出杜清華言下之意是那年輕人是個混混。可是——混混能被程鷹這麼小心翼翼地伺候,被霍局請吃飯?
他滿臉茫然地轉頭望向霍城,眼裏透著疑問。
他的眼神隻傳達出一個疑問,這個林澤,到底是什麼人?
坦白說,他隻是這麼奢望著,並沒指望霍城真會告訴他。
可是,現在關係女兒一輩子的幸福,他不得不硬著頭皮詢問霍城。
“董夫人,你這話讓我聽見便罷了。”霍城微微皺起眉頭,似乎對杜清華那口無遮掩的做派很不滿意。卻也知道她是太過關心女兒的處境,便也沒深究,語氣平緩道。“林先生不僅不是個混混,還是個相當優秀的年輕人。說句公道話,你女兒的眼光,要比你高得多。”
董慶瑞傻掉了。
他是知道霍城為人處世的,不僅對下屬,饒是下屬的家人,他也極少會以這樣的態度和口吻來點評。甚至很不給麵子地說:你的眼光不如你女兒!
這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在霍城心中,林澤的地位極高!
杜清華也有些不滿地反問道:“霍局長,難道我關心女兒也有錯?”
“你關心女兒沒錯,但你關心則亂,反而不知道如何去處理與女兒的關係。”霍城微微搖頭,鄭重其事地說道。“你說林先生身上的疤痕是在外麵混而留下的?那你認為,一個在社會上混的二流子,能值得我請吃飯?能讓程主任如此殷勤小心地伺候?耳朵聽見的當不得真,有時候連眼睛看見的,也未必是真相。”
“那您倒是說說,他到底何方神聖?”杜清華還真不信了,一個地位很高,很有背景的年輕人,還會滿身疤痕,還會一身鮮血地躲在自己家裏。
“他是何方神聖我不能確定,即便確定,我也不能說。”霍城一字字地說道。“我隻能告訴你,他身上的每一條疤,都是為國家背負的!他流的每一滴血,都是帶著榮耀,值得尊敬的!”
霍城話音一落,杜清華就完全懵了。
為國家流血?帶著榮耀?值得尊敬?
別說杜清華,連董慶瑞也莫名其妙。
一個年僅二十歲,雖說看上去還挺成熟,可行為舉止並不如何讓人眼前一亮的年輕人,竟得到霍城如此評價。
他茫然無措地望向霍城,等待他的下文。
“老董,你應該聽說過三年前上頭安排給我們的一個一級秘密策劃嗎?”霍城一臉慎重地說道。“雖然你並沒能參與進來,卻也應該聽說過,那一次做的一個隆重而秘密的策劃,專門對準軍方和警界的宣傳。而宣傳畫上隻有五個人。當我們的策劃快完成時,又被上頭發下命令要撤出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