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太囉嗦。不分對或錯。
像我這樣的老百姓,誰會在乎我。
有錢的當老大,沒錢的難過活。
就算是看不慣,我又能如何。
愛人離開我,不說為什麼。
傷心難過的時候,我學會了喝酒。
每次我都喝醉,但從來不犯錯。
明天酒醒以後,我依然是我。
笑容太甜,淚水太鹹。
山盟海誓到了最後難免會變。
煩惱太多,未來太遠。
何不陪我一起放蕩,遊戲人間。
日子怎麼過,快樂不快樂。
像這種無聊的問題,你不要問我。
該來的會來,該走的會走。
反正都是沒把握,不必太強求。
我有我的痛,我有我的夢。
裝瘋賣傻的時候,你不要笑我。
也許有一天,你我再相逢。
睜開眼睛看清楚,我才是英雄…”
姑姑說了,林澤現在很忙。所以以後想飆車,自己去,別打擾他。
但薛貴沒有一個人飆車的習慣。不,也不算沒有。隻是當他習慣了兩個人飆車,再讓他一個人孤單的飆車。他會很無趣。
他沒喊林澤,卻喊了最近泡上的白富美。
這位白富美身高一米七。大眼、鵝蛋臉、在市區有幾套單價數百萬的公寓——對許多窮苦大眾來說,這種商品房等同豪宅。可對她這級別的白富美而言,連家都談不上,隻能勉強說是可以住人的公寓。
別墅區那低於八千萬拿不下來的花園別墅便有兩棟。還不算薛貴見識過的鑽戒豪車。
總而言之。薛貴旁邊那扣好安全帶。漂亮臉蛋上寫滿擔憂的女人是個十足的富婆。即便斷手斷腳,也能一輩子衣食無憂並揮金如土的有錢娘們。
對於她這樣的女人,別說在燕京這座華夏的政治文化中心。即便在紐約倫敦那些西方金融重鎮,也能過得滋滋潤潤。但她卻老老實實地坐在薛貴身邊,連讓薛貴放慢速度開車的勇氣也沒有。
尤其是這個讓她愛到骨子裏的男人在飆車的時候聽的這首歌——她聽過,好像是一個台灣殘疾歌手唱的。名字忘記了,但風格屬於針砭時事,討伐這個惡劣的社會。
她今年二十三歲。大學剛畢業。戀愛談過兩場。第一場是大三的時候,結果是無疾而終。至於原因是什麼,她覺得跟自己的父親有很大的關係。總之到最後那男人就不敢再跟自己講話了。
第二場是某位門當戶對的金龜婿。她對對方沒什麼好感。再加上她的父親不是那種非得把自己的婚姻當成商業聯盟的男人。所以也就沒再勉強。
薛貴是她的第三個男友。
也許在華夏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眼裏。找她這樣一個女朋友都隻能充當鳳凰男的角色。可她跟薛貴談戀愛,卻有種灰姑娘傍上王子的感觸。不止是很現實的家庭背景上,還因為她對薛貴的喜歡。
她跟薛貴是在一場晚會上認識的。
她從一開始就注意到了這個蜷縮在角落喝酒的大眼睛男人。他很粗狂,很豪邁,還很帥。不是那種花樣美男的帥。而是擁有男人味,並且給人一種強烈的心靈悸動的帥。當然,她分不清這份悸動是隻有她有,還是別的女人見到他也會有。不管如何,當她見到薛貴之後,注意力便再也挪不開了。
而這個男人呢——卻沒有給他一個正眼。直至卻是需要舞伴跳舞時,他才搖搖晃晃地在附近溜達了一圈。最後來到了自己的麵前。
她還記得薛貴當時站在自己麵前時說的第一句話。
他咧開嘴,滿身酒氣地說:“湊個伴。”
坦白說,當聽到薛貴的邀請後,她有點哭笑不得的感覺。可薛貴連矜持的時間也沒給她,直接拉著她的手進了舞池。
這是他們第一次認識。
他甚至沒問自己的電話號碼。但她是認識薛貴的。
像薛貴這樣有名氣,而且高富帥的男人。燕京又有幾個女人不認識呢?
距離那晚三天後,薛貴找到了她的家門口。
她一點兒也不好奇薛貴是怎麼找到自己的。以薛貴在燕京的人脈,想找到自己還不輕鬆簡單嗎?
她心中有點兒開心,卻還有點兒擔心。
他隻是無聊了找個伴消磨時光呢,還是真的要跟自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