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三 突發事件(1 / 2)

第一四七三 突發事件

從省城回來的耿長春還是有些警覺的,每一次出門,感覺有人跟蹤似的。

“看來濱海自己是不能呆了,”一想到這作,耿長春車也不開了,直接買了張去省城的高鐵票:畢竟省城相對濱海還是安全點。

但耿長春還是沒能躲過命運中的這一劫。

那天上午,他從紀委大院裏出來。

既然已經實名舉報了,他就想看得緊一點,特意過來問一問,遠洋公司這件事兒上,有沒有新的進展,那個陶傑抓到沒抓到。

接訪人員到是十分客氣,把現在進展的情況通報給他,並告訴到,對陶傑,華夏已經發了紅色通緝令,相信不久的將來,就會有結果的。

聽接訪的人員這麼說,雖然還沒有結果,但已經向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而且高層已經對陶傑發出了紅色通緝令,這足以說明,上層領導對自己舉報的這一事件十分重視。

耿長春也算是官場之中的老油條了,他知道,隻要上層領導重視,事情就大有希望了。

在華廈,很多事兒,不在乎它合不合規,不在乎關不關乎民生,關鍵要看領導重視不重視。

領導重視,下麵就重視,領導不重視,就算你百分之百應該辦的事兒,也不一定有人關注。

所以,領導重視是成功開展各項工作的一條普遍經驗。

“領導重視才解決”的現象並不少見。臨省有一城市,就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兒,一位熱心的市民,發現海邊木棧道的護欄年久失修,搖搖欲墜,很是危險,一個不注意,就有可能釀成悲劇。於是,先後向區長專線和市長熱線投訴,可投拆兩個多月,一點的回音也沒有,相關部門來看一眼的都沒有。

這位市民也是個一根筋的主兒,倔強勁頭一上來,腦袋一熱,給市長直接寫了一封掛號信。

市長接到這封掛號信之後,還算負責,親自在信上批示後轉交相關部門,相關部門一接到市長親筆批示的來信,當天就指派施工人員來到現場進行維修。

當然,這原本就不是什麼太難的活兒,隻要把年久失修的部位換上新的護欄就可以馬上解決了。

問題是,為什麼領導一批示,沒用上一天就解決了呢?關鍵一點,就是引起了“領導重視”,而不是因為護欄確實危害了人們的生命!

“領導重視”,才能馬上解決,從一個側麵,說明相關部門的幹部,落實領導批示比較“給力”,實事求是的說,這樣做,總比有令不行、聞令不動要好得多。可問題是,為什麼此前老百姓反映時,下麵的這些相關部門不解決呢?在同一件事情上,老百姓反映時沒有行動力,領導批示後就很有執行力,前後不同的兩種表現,值得深思。

在現實的生活中,這種現象,還是很普遍的存在著的:有關部門和幹部,對於基層老百姓的呼聲不以為意,如果領導沒過問、沒批示,就能推則推、能拖則拖、能躲則躲。這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