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拂曉之晨 第442章 總理衙門(1 / 2)

然而李天經既然今天開了口,就沒打算讓崇禎這麼簡單的搪塞過去。在他的死纏爛打之下,朱由檢不得不稍稍做出了讓步。

“這樣吧,去歲江南收取的金花銀大約為67萬兩,其中35萬兩已經折放兩京的武官月俸。剩下的32萬兩除了要作為不時之需外,便抽出10萬兩來用於今年額外的教育經費。

這筆經費用於修建100所小學,10所中學和兩所大學。兩所大學一所設置在天津,一所設置在上海。10所中學,北京、天津、上海各兩所,濟州府、台灣府、海南、廣州各建一所。

小學的話,濟州府、台灣府、海南、上海各建20所,琉球、巴拉望、渤泥、安不納等海外諸島分建剩下的20所。

至於這些新建小學學校老師不足的問題,從南方各省選取優秀生員予以任教。中學老師和大學老師直接調任舉人或是進士官任職。

願意前往海外小學就任老師的人員,年薪定為100兩,並給予每年20兩的旅行補助,此外該段海外任職的年資將會記錄在案,當該員進入仕途後轉為任職履曆。

其他在內地任教的老師除了年薪之外,同樣享受此等待遇。但是以上待遇必須要完成3年的任教經曆方可享受,中途棄職的不得享受這些待遇。

凡是不接受任教指派的人員,免去其免糧的優免,保留免丁的優免權力。另外禁止其三年內參加科考。”

從崇禎手中拿到了10萬兩銀子,終於讓李天經滿意的收聲了。黃立極等人並不在意,崇禎對於那些不接受朝廷詔令的生員、舉人的處置,畢竟不接受朝廷命令的生員、舉人不會有很多。讓他們鬆了一口氣的是,這筆錢不必從他們手上的經費中抽取出來了。

解決了李天經問題之後,朱由檢便很快把馮振鷺的事情再次提了出來。這次他沒有再詢問眾人的意見,而是直接挑明了說道:“既然你們覺得朝堂上暫時沒有合適的職位,那麼就由朕來做個決定。

開了海禁之後,海關及外洋事務今後顯然要日漸增多了。以往負責這些事務的是市舶司、四夷館及地方海道,朕以為這未免過於分散了。

若是沿海口岸發生了些什麼事務,都必須要傳回京城來處理。而且京城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衙門進行集中決斷,使得對於外洋貿易事務的處置常常是前後不一,換了一名官員便等於換了一種處事辦法。

如此一來便使得下麵的地方官員無所適從,讓外洋商人看起來,還以為我大明出爾反爾,不是大國的對外之道。

所以朕打算把海關、同文館、外洋事務、海外各巡閱府和鎮守府的管理,全部統一在一個衙門內。

一來可以方便應對諸項事務,二來也能杜絕地方舞弊走私貿易的事情。

朕打算把這個新部門叫做海關及外洋事務總理衙門,由馮大學士擔任新衙門的主官。

這個新衙門的經費就從海關中撥付,不必戶部另外撥付經費。當然該衙門將會直接聽命於朕,同內閣不發生什麼直接關聯。各位先生覺得如何?”

海關和外洋事務,在座的幾位閣臣自然是沒有興趣的。雖然去歲海關是收了不少錢糧,但不管是內閣還是六部官員都不知道具體的數目是多少。

不管是鄭芝龍等人,還是東南一帶的海商,雖然抱怨關稅、船稅太高,但是卻沒有一個人肯講出自己實際被收取的數目來的。畢竟他們再被收取了高額的稅收之後,依然還是獲得了大量的盈利,這種事情顯然是不足以為外人道的。

因此內閣也好、六部也好,都依然把海關稅收估計在,比往年20萬兩略高的水準。

和海關不穩定的稅收相比,顯然每年固定的100萬兩金花銀更吸引人矚目。

海關的稅收因為不夠穩定,所以即便是被皇帝拿去當做了私房錢,朝中的官員也一直沒有多少詬病。攻擊皇帝征收海關稅收的,還沒有攻擊征收金花銀的言論更多。

現在崇禎願意把海關稅收拿出來建立一個新部門,管理的又一向是這些官員們不重視的商貿和外洋事務,因此反對的聲音就顯得不那麼大了。

對黃立極來說,既然不能阻擋馮銓返回朝堂,那麼盡量給他安排一個偏僻冷門的職位,自然是最為合適不過的。

這什麼總理衙門,說到底不就是管理一群商人和外洋夷人,這些事務在他眼中,還不及此前成立的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