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周開始了,日子到了十一月三日,星期一。
上午剛上班,李子藤來到副市長辦公室,向楚天齊彙報工作:“市長,您安排的三件事,經過調查,我了解到了以下情況。兩個項目共涉及六百六十一套住房,其中住宅樓四棟,每棟樓五十家住戶,其餘住戶皆為戶均一套的平房。這些住房共涉及三十二個單位,居民隻擁有相應住所使用權,產權歸各自的工作單位。這些單位中有九個涉及到合並,有四個涉及到名稱變更,其餘十九個單位名稱未變並且依然存在。在現有這些單位中,隻有三個單位一把手還和當時征收房屋時為同一人,其餘全都變為他人。
這些房屋全部由成康市政府征收,總的征收補償款是三千八百二十七萬元,市政府已經支付兩千三百八十二萬元,還差一千四百四十五萬元。已付征收補償款共支付了兩次,第一筆支付款項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領取,當時雙方都在同一張表格上簽字確認。第二筆支付款項全部由單位領取,個人沒有領到一分,也並不知這筆款項發放。從實際領取的金額看,單位應得部分已經幾乎全部領取完畢,所欠款項百分之九十多為個人應得部分。”
“這些數據準確嗎?”楚天齊插了話。
李子藤回答:“房屋總套數來源於房管所資料,我也找到了征收時的幾份清單,數據完全吻合。征收時單位數量以及期間變遷情況,是從檔案局查到的,應該準確。單位負責人是對照政府辦相關文件,應該也沒錯。找房管所常主任要資料,是實話實說。但找其它單位要資料都沒說真正目的,而是以別的名義,不知這中間會不會有出入。
總的征收補償款是我依據檔案室資料累加所得,支付款項是參照財政局財務報表,兩筆支付款項均打到相關單位帳戶上。至於支付情況,我隻是找了六個有內部私人關係的單位,偷偷調閱相關資料。發現第一筆款項中,有個人從單位領取的表格記錄,上麵有個人簽字確認,第二筆款項沒有個人領取的相關憑據。有兩個單位一把手向我透露,個人並不知道第二筆付款情況,所有單位當時都是這麼做的,這兩個一把手當時是所在單位副職。我以其它名義走訪了上百住戶,在他們的表述中,隻領取了一次補償款。”
“哦,我明白了。”楚天齊緩緩點頭,“怪不得這些單位都不願出頭呢,原來他們都‘碗裏扣魚’拿夠了,這些家夥真夠自私的。接著說。”
李子藤繼續道:“飛天大廈和四海商貿的這些合作單位中,我隻找到了十二家材料供應商,還有三個包工隊。這十二家總共供應材料三千多萬,拿到的材料款不到一千萬,還有一多半沒拿上。這三個包工隊都是清包,隻涉及人工費,總的費用在九百萬左右,現在拿到手的就是三百來萬。
這些合作單位的數據,僅是當事人提供或是從其它渠道了解,準確度不好確定。如果參照那三家提供的數據,這些數據應該差不多。在向這些單位了解情況時,我沒有報出真身份,隻謊稱是數據統計部門或是媒體,不過有的人可能也有懷疑。
合作單位的這些數據,包括居民和涉及單位情況,本來應該能夠了解更詳細、更準確一些。隻是擔心暴露身份和目的,隻得偷偷摸*摸的進行,所以目前也隻能掌握這些。”
楚天齊接了話:“因為單位變更,當事人離職,這些數據本就存在統計難度,何況還不能明正言順調查。從十月二十一號到現在,不足兩周時間,你能做到這種細致程度,已經很不易了。這些數據和具體情況已經能夠說明問題,幹的不錯,你馬上把剛才說的這些文字資料給我,我好盡快向市長彙報。”
“好的。我都做出來了,現在就給您去拿。”說著,李子藤向外走去。臨到門口時,又返身道,“估計已經有人嗅到信息,怕是又該來政府找了。”
“就是沒有咱們的調查,這些事也不遠了,是癤子總會出頭的。”楚天齊淡淡回應著。
李子藤點點頭,走了出去。
……
成康市政府,市長辦公室。
王永新、楚天齊對桌而坐,王永新低頭看著一份資料,楚天齊則靠在椅背上想著事情。
把手中資料放到桌子上,王永新恨恨的說:“這些單位太過分了,隻知道與民爭利,怎麼吃的讓他怎麼吐出來。天齊市長,了解一下,都哪些單位真正有這種情況?追究原一把手責任,隻要他在成康市治下,就能治的了他。”
楚天齊道:“市長,怎麼治罪?人家單位拿的是應得的,隻不過方式欠妥,在道德上有缺失,又沒有多貪多占。另外,我的數據來源渠道並不正規,數據準確性我也難以負責。其實,在這件事中,最主要的責任在政府身上,是市政府沒有按時足額支付拆遷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