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是這麼想,但公司的製度誰也不能違抗,幾個人第二天還是照常到公司來開會了,但這事兒並沒有就這麼過去。
會議結束之後,除了劉巧之外,去湘西的那幾個同事就開始不停地發牢騷,跟身邊的同事抱怨完了又去跟主管抱怨,就差借個膽去老板那兒罵人了。唯獨劉巧,一個人默不作聲地在那兒做事,一位要好的同事好心地走過去問她:“巧兒,累不累啊!”
劉巧笑嘻嘻地對她說:“有點累,但工作也得做不?”
同事問:“你周末花了自己兩天時間忙公司的事兒,心裏怎麼一點都不見氣呀?”
劉巧說:“哎呀,這種事兒也是沒辦法的,又不是老板針對我們,再去多想又何必呢?”
同事當時就樂了,覺得這小姑娘真是有覺悟。
那一天辦公室除了劉巧,其他三位同事都在不停地嘮叨,等到下班的時候,辦公室突然得到消息,公司今天晚上聚餐。
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兒,但周末去湘西的那幾位同事就不高興了。一個說:“聚什麼餐,我兩天都沒睡好,不得好好睡覺啊!還聚餐!不去!”
另一個也附和道:“就是,一點都不考慮我們的心情,忙活了兩天,鬱悶死了,吃頓飯能解決嗎?”
晚上聚餐照常進行,那三位采購部的同事的確沒有過來,但劉巧卻出現在了酒店裏。這小姑娘一點事兒沒有一樣,還打扮了一番,跟大家在酒桌上開開心心地吃飯、聊天,完全感覺不出來心裏有什麼委屈。
有時候,人都應該學習劉巧的這種精神。事情過去了就讓它過去,何必一直念念不忘呢?要知道,我們每說一次,其實內心又經曆了一遍,帶來的傷害已經加重了幾倍。
忘掉不快其實就是給自己心裏減壓。不快的事情已經過去,再去反複咀嚼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何不忘掉呢?
如此說來,頓感的人在這一點上還真是好命。盡管事情也曾經讓他們感覺到不快,但他們不敏感於不快之事,自然而然地,他們也就不會遭受“二次傷害”。這或許就是人們所說的“大智若愚”吧!這種頓感並不是內心的麻木,而是一種選擇性的遺忘,對於快樂的事情,可以永遠記得,因為那是美好的;但是對於不快之事,隻讓它們發生在那一刻就夠了,這一刻,我們更多的是需要去追逐“快樂”。
南非前總統曼德拉為了爭取黑人權益多次入獄,出獄後他意味深長地說:“當我走出囚室、邁向通往自由的監獄大門時,我已經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與怨恨留在身後,那麼我其實仍在獄中。”
原來“忘不掉”的人仍然在“獄中”,這句話發人深省。原來我們不停地
“揭傷疤”的行為隻不過是讓自己繼續困在情緒的泥淖當中,一天不忘就一天在“獄中”,一輩子不忘就一輩子在“獄中”。
所以人不妨學做一條魚,對不快樂的事情隻保留三秒的記憶,做一個快樂陽光的人,健康幸福的生活,人生苦短,要過得順暢,微笑起來,麵對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