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柳迪坐在第一排,看著進入看守不到一個月時間的史衛和葫蘆瓢,仿佛是兩個人一。他們目光空洞無比,反應明顯遲鈍,好似行屍走肉。法警推了三下,才擺正二人的位置,關上了被告席的鐵門。
“這不是...史衛麼???”柳迪驚愕的衝我說了一句。
“看著!!”我麵無表情的拍著柳迪的小手,淡淡的說了一句。
“20XX年,XX月,XX日!!卓子峰你是否指使史衛!藏匿並用春天物流公司的貨車!私運毒品??”訴訟席上,檢察院的人,皺著眉頭衝著葫蘆瓢問道。
“......是!!”葫蘆瓢咬著牙,用力的點了點頭。
“史衛,你在卓子峰指使下,怎麼將毒品放在了車裏!!”檢察院的人再次問道。
“我對司機謊稱帶有毒品的紅酒,是春天物流麥梓軒經理送給客戶的禮物.....!”史衛聲音嘶啞,低著頭,好像在念著台詞,隻是把我的名字,換成了軒軒的,這樣我不用出庭作證。
“犯罪嫌疑人卓子峰是否對你有過脅迫?或者對你構成生命威脅下,迫使你做出這件事兒?”
“沒有!!”史衛依舊麵無表情的回答。
“你知不知道,販毒五十克以上可以判處死刑?!”
“知道,但卓子峰並未告訴我這毒品是販賣,而是他準備私藏,非法持有!!”史衛低頭看了一眼葫蘆瓢,再次說了一句。
“卓子峰,犯罪嫌疑人史衛所述可否屬實?”
“屬實!!”葫蘆瓢依舊咬牙點頭。
“那你是否準備販賣毒品??”
“是!!”
一番枯燥的問答過後,中間休了一下庭,陪審團研究了不到十分鍾,審判長,拿起判決書喊道:“所有人起立!!”
“嘩!”
眾人站起。
“20XX年,XX月,XX日!!犯罪嫌疑人卓子峰,史衛,利用工作之便,販賣甲基苯丙胺係冰毒三公斤,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數量巨大,危害社會極其嚴重......第一被告,犯罪嫌疑人卓子峰,係主犯,男,27歲,無犯罪前科,認罪態度較好,但犯罪情節嚴重,現做出判決如下,判處犯罪嫌疑人卓子峰死刑,判決下達之日,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第二被告,犯罪嫌疑人史衛,係從犯,男,36歲,無犯罪前科,認罪態度較好,作案過程中,且處被動,並且並不知情販賣過程,並且有檢舉揭發情節。現做出判決如下,判處犯罪嫌疑人史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二十年......!”審判長聲若洪鍾的朗讀著判決書。
“死刑???”柳迪驚愕的看著史衛,又扭頭看了看我。
“你看見了麼...有一天......我可能和他站在同一位置,聽著同樣的判決......迪迪...你明白我的意思麼?”我嘴角肌肉抽動了一下,扭頭盯著柳迪,認真的問道。
......柳迪直愣愣的看著我,一直沉默著,沉默著。
這個判決,之所以不到一個月內,就出現在法庭上,是因為市主要領導,一拍桌子,說了一句查,就如此快捷的操作完畢。
葫蘆瓢必死,史衛本來也必死,但兩個人達成了什麼交易,我不知道。但這份口供裏,告訴了我,葫蘆瓢去黃泉的路上,不準備帶著史衛,是錢的力量也好,是兩人之間有著深厚的友情也好,總之,史衛要麵臨著起碼15年的刑期......
PS:這一卷,終章!!
明日,晚上開啟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