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變成他的惡夢之一。終於熬過恐怖的三小時,他獨自一人出去透氣。沒想到居然認識了一個有趣的女孩子:長長的栗色頭發,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脫線到糗事做了一籮筐,但開朗得不可思議。
“小姑娘,找男朋友不能光靠臉。”
他微笑,她的朋友也很有意思,最後居然和客人一起吃東西,還大聲唱歌,隻是他的聲音如虎狼號,半夜聽來有點恐怖。
“孤單寂寞時,來這裏吃火窩,和老板聊兩句,心裏都是熱乎乎的;考試失敗,遇到挫折,看看這些人,他們的生活都很艱難,可他們都認真努力地活著,和他們相比,我的困難,簡直不值一提,於是,我又立刻有勇氣了。”
他的笑意更濃了。
開朗熱情而可愛的女孩,隻是,她左眼下有一顆藍色的淚痣,仿佛常常哭泣。
我站在路邊的花樹上,微微仰頭,看那枝頭回旋開放的花,顏色從純白到淺粉到淡紅,柔柔的,淡淡的,緩緩地沉入夜色中。薄霧升起,夜很深了。
他自小路走來,戴灰色寬簷帽,裹著灰色風衣,依然戴著墨鏡,活象蹩腳的二流偵探。
“你怎麼會喜歡在這裏散步?太偏僻,一個女孩子很危險。”
他實在太喜歡教訓人了。
“你還不是很奇怪?變裝是為了不引人注意,可你大熱天穿成這樣,實在太醒目了。下次要戴黑眼框眼鏡,穿得老土一點比較好。”
他不住地點頭,點著,點著,突然警覺地抬頭,“你知道我是變裝而不是品位太差?你知道我是……”
“李振源嘛。”
他看起來像快要吐血,但掙紮著問:“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我老老實實地說:“第一次見到你。”
他真的要吐血了,“你說你不認識我。”
“嘿,我說不認識市長,又沒說不認識你,你的海報滿街都是,不認識市長,也會認識你,是你太沒有常識,你是國際巨星啊。”
他蹲在那裏,臉色發青。
“別小氣吧啦的。”我伸手拉起他,“過來看看。”
他極為不耐煩地要發火,我假裝看不見。
“這是山芙蓉,很美對吧?平常普通的野生花樹,在開花季節卻美麗的如夢如幻。”
他看了看,“那又怎麼樣?”
“這麼美麗,卻沒人注意。這條小路很偏僻,隻有趕時間抄近路的人才走,他們走得那麼匆忙,連看這麼美麗的花的時間也沒有,可是,到了目的地又如何,他們忘了回顧和欣賞過程中的美麗,而這美麗如曇花一現,消矢了就看不見。”
“明年還會開吧?”他若有所思。
“是另一些,仿佛相同,但終有不一樣的地方。”
他沉默不語。
我轉過身,麵對他,“20號那天,因種種原因,我無法去看演唱會,本來傷心極了,可見到你,讓我很開心。沒想到,還能見到你。這十天,我天天晚上在這裏等你。或許,你會想你被我玩得團團轉,可是,我不是故意的。再見。”
快速說完這段話,我急急轉身離開,否則,看著他的背影,會看著他的背影直到天明。
一開始他真的很生氣,沒想到,竟被一個小丫頭耍了。但,他的氣惱並沒有維持多久。原因之一是:他竟無法對這麼甜美的女孩生氣;之二是,他發現長久以來自己忽略了許多東西。他太計較失敗得失,忘記了欣賞一路走來的諸多風景;他太渴望成功的輝煌,遺忘當初踏進這一行,僅僅是因為他熱愛音樂勝過自己的生命。
他陷入沉默,直到玫瑰說完,轉身離開,竟忘了挽留。
她轉身時,月光照在她臉上,那顆藍痣一閃,她好象在流淚。
他的生日是10月10日,因此,接連數天,他忙得不可開交,小型演唱會,歌友會以及上各種綜藝節目,行程排得密密麻麻,幾乎難以抽出一小時休息。我跪在路邊,難過地看著地上已經看不出形狀的蛋糕,一天的心血,因我的愚蠢和迷糊而失敗了。我的世界也因為我的粗心大意而徹底被破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