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現在
我極力忘記
你看這些日子已經改變了我
不為我擔心嗎
什麼時候再回到我這裏讓我再看看狠心的你
在這個世界上我再也不會在意什麼
內心日益堅強的我
你美麗的笑容也隻是曾經的回憶
不要產生錯覺
我已把你遺忘
徘徊的身影也隻是幻覺而已
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怎麼在此刻想起?
他停車,燃起一支煙,煙霧輕輕地飄起——怎麼會又想起塵封的往事?
或許是因為今天是他和第二任妻子分手的日子,或許是他今天太空閑了,所以,有些寂寞,或許是剛剛從電台聽到他這首老歌。
這首歌是她離開他時創作的。
時間會將一切帶走。這句話是世間真理。當初的痛苦,仿佛是一場夢。如今,他連她的臉也記不清。
還記得當他拿著玫瑰興衝衝地跑回去時,她已經不在。
他以為她出了什麼意外,甚至報警,最後此事鬧得沸沸揚揚,他甚至不在乎這會對他的事業的影響,不,應該說他根本沒有時間考慮。他詢問警方,結果是當時附近沒有流氓鬥毆,沒有幫派聚集,沒有交通意外。他猜想她是生了重病,查詢了所有的醫院,找到了十個泰陽,有患癌的、白血病、心髒病甚至艾滋病的,就是沒有他的泰陽。他在媒體上發布愛的宣言,隻要她出現,他願意退出歌壇,過平凡的日子。
一切無果。
不知是否“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他成功地轉型為深情的新好男人,抒情天王和創作天才。更多人認為他被無聊的歌迷耍了。
那首歌是在他極度痛苦憤怒之時寫的。
他以為無法再愛上其他人。
結果,他的誹聞不斷,曾一年開了七八次辟謠會。
他結婚兩次。
所謂愛情,不過如此。
有時,他真的懷疑,那些歌真的是他寫的嗎?
一陣疼痛從指間傳來,香煙在他失神時燃燒盡了。
他狠狠地丟掉香煙,她,隻不過是他見過六次的人,他,已經把她忘記了。
他下車,原來這裏是日落大道。
他有些吃驚,竟不知不覺開到這裏?她說過,將搬到日落大道的盡頭。事實證明,這是謊言。20年前,他便印證了日落大道的盡頭是一片荒地。
反正無事,姑且走走。
這裏不知何時成了墓園。蔥蔥鬱鬱的樹林,無盡無止的碧草,還有那灰色的墓碑。
墓園不止他一個人。一名女子手持百合花,靜靜立於一座墓碑前。
纖細的身影,是她。
他疾步走上去,捉住她的手腕。
她詫異地回頭,看著眼前成熟而風度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