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回到辦公室的時候,李晉對我客氣了很多,他主動地站起來,問道:“你跟王總聯係過沒有,他什麼時候能過來?”說著,他還掏出一支煙遞給我。
我接過煙放鼻子上聞了聞,就放在了寫字台上,然後,自己掏出一支叼在嘴上,說:“已經告訴過你了,王總不會來的,有事跟我說就行。”然後,才把煙點燃。
李晉說:“我們不是不講理的人,你們也不用躲。是這樣,我弟弟李小康在你們歌廳上班,現在摔傷了,光醫療費已經花了十幾萬,現在還是在昏迷狀態。醫生說了,再有一百萬也很很難讓我弟弟站起來了。我弟弟如果失去了工作能力和正常的活動能力,他這一輩子也就是個廢人了。所以,經過我們家族商量,你們必須拿出二百萬塊錢來給我弟弟治病,給他的父母養老。”
我一驚:“什麼,二百萬?你們怎麼會說得出口?”
“這怎麼說不出口。我們是根據國家的補償標準,,結合我弟弟的實際情況計算出的這個數字。就是律師也不可能算的這麼科學,這麼實際,因此,還請你轉告王總,盡快籌錢給我們。不然,就一定會傷和氣。”李晉說完,就又坐在了沙發上。
我坐正身子,盡量的壓抑著心裏的氣憤,說道:“我再重申一遍,李小康的受傷跟我們歌廳沒有絲毫的關係,我們是一分錢也不會拿的。如果再來擾亂我們正常的工作,就屬於無理取鬧。”
李晉一聽我的話,又站了起來,激動地說:“你威脅我們?我們李家還從來沒有怕過事。告訴你,我們家族裏麵,有公務員、有教師、有律師、也有在法院和公安局工作的。我們懂法律,也講道理。我問你,跟你們沒有一點關係,為什麼王總就拿出十萬塊錢給我們?”
“那是王總出於人道主義,給李小康治病的。這和賠償是兩回事!”
“就是挨訓、跟員工發生口角和工作壓力過大造成的心情不好,或者是由此發生了精神方麵的問題,從而導致了目前的這種狀況,你們都是要負責任的。”
我擺了一下手,對他說了我是多麼的器重他、信任他,才讓他回來工作的,而且還派他去廣州學習。平時的工作中,他自己一個辦公室,沒人打擾他。由於他做的是公關和宣傳工作,根本就不和員工打交道,更沒有可能和其他員工發生矛盾和口角。
為了讓他們知道李小康的為人,我還說了李小康三番五次的向王總反映我和阿嬌的問題,即使這樣,我從來都沒有埋怨過他。這次他就是為了繼續向王總反映,才爬樓對我們進行偷拍的。從哪個角度、哪個方麵,他都是自己找的這麼一個大災難。
我說話的時候,他們都低頭不語。這時,馮軍一下子闖了進來。環視了李晉他們一眼說道:“虎哥,吃飯了。在這裏跟他們磨什麼牙,走,弟兄們還等著你喝幾盅那!”
我站起來問他們:“不好意思,我要去吃飯了,失陪了。”說著,就跟著馮軍出去了。
出門以後,馮軍說:“這是姨父出得招,說是給他們一個下馬威。不過,也真是應該吃飯了。好些天沒喝點了,今天是不是破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