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清白的,很快就得到了證實。原來淩依芸對我產生依賴,在我走後就開始犯病,趁張教授不注意,吞服了我藏在枕頭底下夜夜服用的安眠藥,一直再也沒有醒過來。張家人接受不了打擊,反懷疑我故意把藥藏在枕頭下等著淩依芸來吃。
對於這件事我深感內疚,但張家人後來的做法確實令人發指。他們依托關係,把原本無罪的我生生說成是過失殺人。就這樣我被判入獄六個月,還是警方留了餘地的緣故。
家裏人都不知道我的情況,就算知道也不會在乎我這樣一個肮髒不堪的人。所以,我在看守所度過了二十二歲生日,沒有祝福,沒有蛋糕,沒有蠟燭,沒有笑聲,沒有……有的隻是厚厚冰冷的水泥牆,還有腥臊惡臭的氣味。
我在看守所自殺自殘過好幾次,都被人中途攔阻,所以沒有成功。就因為這樣,我被轉移到了重點看守房間,再沒有那樣好的自殺自殘機會了。不止如此,鑒於我在這裏的表現,我的刑期又額外延長了六個月,算是給我的沉痛教訓。
之後的三個多月時間裏,我安分守己,做什麼都表現得積極主動,再沒有遭到獄警的毒打和唾罵,最後竟然提前十幾天出了看守所。
負責管教我的女隊長人很不錯,後來聽說了我的遭遇,刑滿釋放之後,主動幫我介紹工作,重新點燃了我對生活的熱情。
我去了瀕臨倒閉的一家國企服裝廠,進了車間,開始繁重而又充實的工作生活。由於我幹活賣力主動加班加點,車間主任照顧我,從紐扣流水線調到成衣貼牌線,工作輕鬆很多。後來又在他的推薦和指引下,我當上了縫紉車間副主任,也算是個小領導,不再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隻做統計和監督工作,但好景不長,我惹惱生產部經理,直接被辭退出廠了。
所有人都知道我是被冤枉的,但誰會在乎一個犯過罪坐過牢的外鄉人呢?況且我在廠裏名聲不好,總能看到一些人竊竊私語,後來我知道,他們都懷疑我是用身體一步步上位的,所以,我的離開和陷落對大家來說根本沒一點觸動和意外。
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是清白的,是用辛勤汗水和腳踏實地一步步艱難苦撐過來的,如果我依靠姿色和身材根本不會被人辭退,反而比離開之前要爬得更高更快。也正因為這種倔強和堅守才使生產部李經理算盤落空,沒嚐到一點甜頭就惱羞成怒開罪了我。
我失業後,並沒有自暴自棄坐吃山空,主動找到原先管教過我的女警官,說了在車間的悲慘遭遇,她出於憐憫和同情,又替我東奔西跑,沒過幾天托關係說好話在市政府招待所給我找到一份清潔工差事,待遇條件都不錯,我當她是我的再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