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的大事了結,我心裏暢快很多,現在就剩母親康複出院,等著和繼父相伴走完剩下的日子,這是我、小敏還有小逸的共同願望和良好祝願。
同時我也聽到,前不久,小芳已經原諒接納了父母和弟弟,在成玉市陪玩了三天才送回老家,臨走還給了他們五十萬,關係緩和了不少。
這是我所期望的結果,錢財是身外之物,能掙能花也是一種享受,名下最少也有上千萬的資產,不用到父母兄弟身上,難道還想留給外人或者帶進墳墓嗎?我也勸過小敏很多次,父母和娘家人的關係已經緩和下來,是時候融入大家庭了。但她恨透了外公他們,不管我好說歹說就是不想再提認祖歸宗的事,說要一輩子陪在我身邊,不管走到哪裏始終隻認我這一個母親,連小芳都排除在外了。我見她這樣堅決不知是該歡喜還是該憂傷,按理說她就算不認外公一家,也該認自己的母親弟弟,可是她好像一點也不在乎小芳的感受,執意不想再提他們這幫人。我有些震驚和意外,一直在勸說引導,但她不為所動,隻說有我就夠了。在我的百般追問和連番逼問下,她說小芳從小到大都偏愛小勇一個,在家時候不是打罵就是責罰,和小勇生活在天壤之別的環境下。在農村時候,家裏有好吃的先給小勇,如果剩下才給她,如果不剩就得餓著肚子睡覺;到了晚上,小勇和父母睡在一起,而她則要睡柴房,整晚要忍受老鼠磨牙來回蹦跳,根本沒睡過一個囫圇覺;隻要小勇哭鬧,就以為是她故意撒氣欺負,免不得遭受一頓打罵;母親受到父親責打或者奶奶辱罵,就會拿她出氣,輕則用手打,重則拿皮帶抽打,而其他人都不管,還站在一邊看笑話,不慫恿就是好的了。到了城裏,見到我情況才有所好轉,但我坐牢的那段時間,她又活在了地獄當中,缺衣少食,非打即罵,隻要小芳工作不順心就會把所有怨氣怒氣發泄到她身上,很多時候她都是一個人偷偷躲在被窩裏哭泣,甚至有幾次想過離家出走或者跳樓自殺,但始終沒有勇氣做到;小勇和繼父都有勸說過母親,但她當麵答應,背後又再出爾反爾;有幾次她還親耳聽到,母親和繼父商量要把她送回外公家,是想再生一個出來。
我聽聞這些,瞬間驚呆聽傻了。在我眼裏,小芳是個接近完美的女人,她自己從小受盡父母偏袒偏愛之苦,現在卻把父母一套原封搬到自己女兒身上,難道不知道兒子女兒一樣是從身上掉下來的親骨肉嗎?難道沒嚐夠偏愛弟弟帶來的種種偏見和不公待遇嗎?難道不怕小敏怨恨記仇影響成長發育嗎?難道不痛恨家暴和虐待之事嗎?
聽到這些帶著血淚的控訴,我再也不想提及認親的事情了,抱著小敏想了很久很久,到最後一塊放聲大哭,一起變成了淚人。
我向小敏發誓從今以後她隻是屬於自己一個人的孩子,其他人別想欺負她一分一毫,否則就算拚上老命也要爭個魚死網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