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要算是銀州的特色了。換一個城市,碰到這樣大隊的流氓施暴,群眾早就遠遠避開,就算要圍觀,至少亦在二三十米開外,一旦情勢不對,可以拔腿就跑,免得殃及池魚。
可銀州不一樣,對於銀州的群眾來說,這樣的場景,不說司空見慣,起碼也是家常便飯。根據秦偉東了解的情況來看,前幾年,銀州剛剛亂起之時,那真是“群雄並起”每一條街道,都有小流氓混混組成的團夥,這些流氓團夥為了爭奪“地盤”彼此之間經常發生火拚。
那是真正的火拚,不是說著好玩的。
按照銀州流氓混混內部的“行話”,這種流氓團夥之間的火拚,稱為“衝街”!
所謂衝街,就是兩夥流氓約定在某一條街道進行“決鬥”,事先發布“通告”告訴這條街道的居民,某時某刻要衝街,大家都識相點,躲在家裏別出門。衝街之時,凡是站在街道中間的任何人,都會成為砍殺的對來。
砍死勿論!
那是真正的大場麵,蔚為壯觀。
衝街之日,兩夥流氓地痞,各自從街道的一端進入,人數在二三十人到七八十人不等。類似這種衝街,還有“陣型”。最前麵是四條“管殺”,所謂管殺,乃是一種自製長柄武器,形狀類似於冷兵器中的長矛,製作工藝並不複雜,乃是在一根空心鋼管的前端,焊接一柄利刃,有的是匕首,有的是三棱刮刀。管殺的長短不一,短的在一米五左右,長的能有三米開外。
手持管殺在最前麵衝鋒的,往往都是流氓團夥之中最強壯也最悍不畏死的骨幹成員,當然,也不排除個別頭腦簡單,很容易被人忽悠的家夥。
管殺之後,則是“火槍隊”手持自製的長短火槍,數量不等,要看這個流氓團夥的規模以及“老大”的經濟實力及組織才能。火槍隊之後,則是砍刀隊。武器是殺豬刀,大砍刀,西瓜刀之類。
一旦決定衝街,就表示兩夥流氓之間的“利益糾葛”已經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必須要通過最慘烈的決鬥來解決。兩夥流氓在街道的中間相遇,然後老大一聲令下,流氓們便即呐喊衝鋒,砍做一團。
這個時候,臨街一樓的所有房門,俱皆是緊閉的,膽小的群眾,還要用許多的家具將房門牢牢頂住,以防萬一,然後躲在家裏,聽著街麵上的喊殺聲,慘叫聲,火槍聲,一家老小抱在一起,瑟瑟發抖。而一些膽大的群眾,則從二樓三樓的窗戶裏探出頭來,興高采烈地觀看著這難得一見的“盛況”。
衝街的過程極其慘烈,往往決鬥的時間也不會太長。在這樣的混戰之下,兩個流氓團夥的百十來號人,很容易就會“死傷殆盡”。當然,真正砍死的人,還是少數,但不需要多久,基本上就人人帶傷。一般都會有一夥流氓先抵擋不住,拔腿就跑,另一夥追殺。殺到街道的另一頭,便即收兵。而這場決鬥,就算是有了勝負。從此輸了的一方,便會被獲勝的一方徹底驅逐或者“收編”再也不能“自成體係”。
往往等警察聞訊趕到之時,隻剩下滿地的血汙,破爛的“武器”死傷者俱皆會被活著的流氓混混帶走,也不會向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喪葬費全都自理,內部消化。
經過幾年的不斷砍殺,彼此“兼並”銀州市漸漸形成了一個個比較固定的流氓團夥,有大有小。但勢力小的流氓團夥,一般都有較大的團夥“罩著”不至於被吞並。
流氓團夥之間,“勢力範圍”基本劃分完畢,衝街的情況,也就慢慢減少,而且隨著“時代發展”一些流氓團夥的“武器裝備”亦實現了更新換代,少數流氓團夥甚至擁有了從地下渠道搞到的仿製軍用武器,比如“地下兵工廠”仿製的五四式軍用手槍,其殺傷力之強,還超過了真正的製式手槍,而最大的缺點,則是性能很不穩定,經常卡殼。這種仿製的五四式手槍,甚至一度流入了明珠,成為明珠黑社會的“殺手鐧”因為其可以近距離擊穿明珠警察的防彈衣,令得明珠警察談虎色變。而因為這種手槍經常卡殼,打了一發子彈之後,就再也沒辦法發射第二顆子彈,也讓犯罪分子十分頭痛,被戲稱為讓明珠警察和黑社會分子都頭痛的武器。
製式武器的出現,讓衝街失去了意義,故此近兩年,漸漸看不到衝街的情形了。但前幾年不時發生的衝街,造成了大量的死傷殘廢,也讓銀州的治安狀況,崩壞到了極點。
秦偉東剛剛了解到這個情況的時候,極其震驚。
孫雨明、李成鋼雖然進去了,但銀州的社會治安仍是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