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章2.3K字的大章,是霍廷的回憶小番外,不看不影響後續劇情,可跳過】
霍廷是霍應桓給我起的名字。
可我不叫霍廷。
我叫江川。
大江大河的江,川流不息的川。
我的父親是江濤。
他是戍邊的軍人。
二十二年前,死在昭南邊境。
當時,我還在我母親的肚子裏,還未出生。
據老家的鄉鄰回憶——我父親的死訊傳回家的當天,懷孕七個月的我母親,就生下了我!
但她因為產後大出血,在生下我的第三天,就撒手人寰,離開了人世。
我父親的父親早亡,他的母親,也就是我的奶奶,將他拉扯大。
我母親和父親死後,家裏隻剩下奶奶一個人。
而這些,我自然是不知道的。
因為我剛出生不到兩個月,就被霍應桓抱走了。
而我奶奶,一個沒有收入來源的農村老太太,沒有能力阻止這一切的發生。
並且,她也沒有可以阻止的理由。
因為霍應桓是城裏人,他承諾,給我最好的教育,最好的生活。
而我奶奶,一個掙紮在溫飽線的貧窮老太太,給不了我!
十七歲之前,我都堅定不移的認為,霍應桓是我的父親,我是霍應桓的兒子!
從來沒有懷疑過。
因為他對我太好了!
凡是我喜歡的東西,我想要的一切,他都滿足我。
合理的,不合理的,他都不會拒絕!
而我姐姐霍喻,則跟我完全不同!她想要的,凡是不實用的,都會被拒絕。
還有考試成績這件事。
我姐姐隻要考出低於九十分的成績,就會挨罵,挨罰。
但我不一樣,我的考試成績,就算隻是及格,他也會誇我!
誇我聰明,誇我努力,誇我學得好,有進步!
關於課外和假期安排,我姐姐要上各種各樣的補習班,英語、法語、日語等各種語言類補習班,鋼琴興趣班,美術班……等等等等。
我不同。
我從小到大都沒有讀過補習班。
我的課外活動,永遠豐富多彩。
我打網球,打籃球,和小夥伴們到處瘋玩,玩別的家長都不許孩子玩的網遊,甚至蹦迪、早戀。
我的小夥伴們,都羨慕我有一個開明的‘父親’。
後來我才知道,他是開明,但他對我太過開明了!
因為有個詞,叫捧殺。
他捧殺了我!
我小學時,也是被稱為‘別人家的孩子’的優秀小孩。
但是越長大,越泯然眾矣。
後來,又無縫銜接成為了紈絝子弟!
好人家的好孩子,都被家長警告,不許同我交朋友!
十四五歲,懂什麼呢?
什麼都不懂!
把抽煙打架染發紋身當做成熟!
把無知當成個性!
實際上,這些行為,幼稚的令成年人鄙夷!
但十五歲的我不懂。
直到我闖了禍。
直到——我撬開家裏保險箱想拿錢,結果卻看到了我的收養協議的時候。
收養協議上寫——
被收養人:江川
年齡:0.2歲
收養日期:199X年七月十三日
收養人:霍應桓
我不相信我是被收養的孩子。
我確信,自己是霍應桓的親兒子!
所以我偷偷地將收養協議放回去,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
繼續揮霍自己一文不值的青春!
我以為我裝作不知道收養協議的事情,就可以說服自己相信‘我就是霍應桓的親兒子’!
但是我錯了,有些事情,不是裝作不知道,就代表不存在!
因為我年邁的奶奶找上了我。
她老的快要死了,捏著十幾年前泛黃的紙,上麵有霍應桓寫給她的地址。
長途跋涉,從四川老家,來到京城找我!
她說她可能就要死了,來見見孫子最後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