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書法藝術1-1
第一節古代書法史
結繩記事
中國的甲骨文遠古時期,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人們要生存,就必須聚居在一起,相互協作,共同勞動。在人們勞動協作的互動過程中,人類的語言產生了。初始的語言隻是通過人們之間的口耳相傳來表達一定的意義。這在有限的範圍內方便了人們之間的交流。但隨著人們交流範圍的擴大、交流內容的豐富,初始形態的口頭語言就顯露出諸多缺陷。口頭語言說過即逝,具有瞬時性,無法保存。口頭語言還受到人體發音器官的物理屬性的局限,不能直接且清晰地傳達到較遠的距離,聲音的空間穿透力小,影響範圍狹小。倘若想擴大其傳播範圍則必須經由第三者轉述。轉述的過程中就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意義出現偏差、信息出現損耗的現象,嚴重地影響人類語言傳播活動的深入發展,不能滿足追求文明進步的人們擴大交往的願望。為此必須發明一種可以記錄口頭語言的符號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係統,以突破語言的時空限製。正因如此,文字的創造就應運而生了。
文字的發明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進步,它是人類長期不懈努力的結果。起初,原始人類在繩子上打上數量不同或形狀各異的結來表達特定的意義,這就是所謂的結繩記事。稍後,遠古人類在石塊、石壁上描畫一些事物的具體形貌來傳達一定的意義。比如,在魚多的溪邊放上畫有魚形的石塊,目的是向別人告知此處有魚可捕。這種象形圖畫直接孕育了人類文字的起源。考古發現的古埃及的聖書字、蘇美爾人的楔形字以及中國的漢字都是如此。
倉頡造字
中國漢字曆史悠久,目前已發現的最早漢字——甲骨文距今已有3500多年的曆史。就甲骨文體係的發達程度而言,倉頡造字圖它絕不是漢字的最初形態,漢字的起源還可上溯若幹年代,它的確切年代仍是曆史之謎,但與此相關的倉頡造字的傳說則流傳了四五千年。先秦著作《荀子》、《韓非子》、《呂氏春秋》以及兩漢中國古代陶器上的刻畫符號的《淮南子》、《說文解字》等都對此作過生動的記載。相傳倉頡是黃帝的史官,他想把當時的重大事件記錄下來,但苦於缺乏可記錄人們言辭的文字,記錄工作難於進行,為此他產生了創製文字的念頭。一天,他看鳥獸的腳印留在地上,清晰可辨,特征明顯,觸發了靈感。他靈機一動,模仿著在地上用小棍畫出一些生活中常見的動植物的大致模樣或某些具有獨特形狀的部分麵貌,然後請路人來辨認這些圖畫所指代的具體事物,路人指證了這些具體的事物。倉頡的嚐試獲得了初步的成功,他把這種方法向旁人推廣,得到了人們的認同,漢字就這樣誕生了。漢字的發明在當時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淮南子·本經》說倉頡作書時,天下著像粟一樣的密雨,地上的鬼神感到自己的尊嚴被冒犯並為此整晚失聲痛哭。這些隻是古人迷信鬼神,附會推測之辭,不足為憑。這個傳說反映了曆史上可能有個叫倉頡的人在漢字產生過程中曾做出過突出的貢獻,或許他在眾人創造的基礎上曾對漢字加以整理、歸納和統一。其實,漢字是不可能由一個或幾個人創造的,它應是我們祖先集體智慧的結晶;漢字體係的完備也不是一代人努力的結果,而是經過長期積累而造就的,隨著人們生活、生產和交往的發展而不斷完備起來。從考古發現來看,最晚在殷商時代,漢字的體係就已建構完成。
商代書法
在中華文明史上,夏、商、周合稱三代。到目前為止,考古發現還不能證實夏王朝已經發明了文字。文獻上的記載與考古發現所勾畫出的夏王朝還是支離破碎的。但是商代卻不同,出土的大量地下文獻,再與考古發現以及曆史文獻相印證,幾乎可以複原出一個鮮明完整的王朝。在這一點上,出土文獻即商代的文字起著決定性作用。《尚書·多士》載周公之言“惟殷先人,有冊有典”,也明確地告訴我們,文字是殷商先人創造使用的,中國的書法史也從這裏開始起步。
甲骨刻辭及其形式與規則
甲骨文又稱卜辭,是商、西周時期刻在龜甲、獸骨上用於記錄占卜內容的文字,其中以商代甲骨文最具代表性。商代的甲骨除殷墟小屯外,侯家莊、後崗、四盤磨等地也都有出土,直至2003年在濟南大辛莊又出土了大批的甲骨。雖然深入的研究還沒有展開,但有學者已初步斷定,這批甲骨屬於商代的一個諸侯國。如果認為現存的商代甲骨均出自殷墟是不正確的,不過對於甲骨文的認識與研究仍然主要來源於商代甲骨。甲骨文是刻在龜甲獸骨上的,龜甲有腹甲與背甲,占卜所用以腹甲居多;骨有羊、鹿、豬、虎等獸骨,占卜所用獸骨主要是牛的肩胛骨。占卜所用的甲骨首先要經過一定的整治,然後在整治平薄的甲骨片的背麵施以鑽鑿。鑽就是在甲骨的背麵按一定的程式鑽一個圓形的凹槽,鑿就是在已鑽好的凹槽一側再鑿出一橢圓形的凹穴。在相連的凹槽中施灼,槽穴底部甲骨較薄,一經灼烤,發生爆裂,正麵就顯現出裂痕,稱為兆紋,縱向的為兆幹,與兆幹相交的為兆枝,甲骨文占卜的“卜”字就是兆紋的象形字。施灼就是占卜,人們通過爆裂顯現出的由兆幹和兆枝構成的卜形兆紋來判斷所問事務的成敗吉凶。在甲骨的正麵、兆紋的旁邊,用文字記錄下占卜的內容,就是卜辭。這是一套繁瑣卻又嚴密的程式。卜辭的契刻遵從著一套嚴格的程式,這套程式也奠定了中國書法最初的書寫規則。
一篇完整的卜辭,字數多寡不同,多者將近百字,少者隻有三四字,一般情況為二三十字左右。卜辭內容通常由敘事、命辭、占辭、驗辭四個部分組成:敘事主要記錄占卜的時間和占卜人的名字;命辭是占卜人征問之事;占辭是卜兆所示對所問之事的成敗吉凶;驗辭是記載應驗與結果。在卜辭中,敘事、命辭、占辭、驗辭四項俱全者為數不多,一般都無驗辭。甲骨文中除大量卜辭之外還有一些記事刻辭,比如甲子表、祭祀表、四方風名以及記錄龜甲的進貢與獸骨的采集等。除了記事刻辭外,甲骨文中還存在一些習刻,這說明甲骨文的書寫與契刻者是訓練有素的。習刻是3000年前的書寫者最初留下的技巧訓練的痕跡,通過習刻,我們看到了中國書法從最初的稚嫩拙澀向著美輪美奐的境地前行時的步履。
甲骨文的書寫規則,即通常所說的行款對於中國書法形式法則的確立也是至關重要的。前人對此有過一些探討,胡小石著有《甲骨文例》,專論行款。但內容繁瑣,把許多枝末摻雜其中,反而不得要領。甲骨文無非如下三種(個別例外可忽略不計),即:
豎列左行例;
豎列右行例;
左右對貞,則左側左行,右側右行。
三種行款又有共同之處,即每行字都是豎向排列的。這樣的排列方式一直延續到近代,這樣的行款是中國文字獨具的特點,是中國書法始終遵循的一個重要形式法則。我們用現代視覺心理學的知識可以知道,這樣的行款(文例)、行氣(書法)以垂直軸為參照,獲得了優勢定向。因為人們對於圖式均衡感的判斷是以垂直軸的定位為基準的。
甲骨文的豎向排列,不是嚴格地沿著一條垂線,而是有機地隨順著甲骨的邊緣和質地組織的走向向下逐步推移的。在甲骨文中,我們還發現有漏刻橫畫的甲骨,由此可以推知甲骨的契刻者是以豎畫為主導的,豎畫隨順於甲骨質地的組織,便於刻得挺健順暢。相反,由於契刻的限製,環曲斜出的線畫就弱化了。甲骨文的契刻與材料的有機結合,使得甲骨書法的體勢以縱勢為主導,這也為此後的書體規範作了充分的準備。
甲骨文的分期與書風演進
對甲骨文的分期問題作係統研究的,以董作賓的《甲骨文斷代研究例》為早。也較係統。他奠定了分期研究的初步基礎,他將甲骨文分為五期:
第一期 盤庚 小辛 小乙武丁(二世四王)
第二期 祖庚 祖甲(一世二王)
第三期 廩辛 康丁(一世二王)
第四期 武乙 文丁(二世二王)
第五期 帝乙 帝辛(二世二王)
在甲骨文的斷代分期研究中,董氏還規定了作為依據的十項標準,即:一世係、二稱謂、三貞人、四坑位、五方國、六人物、七事類、八文法、九字形、十書體。董氏的方法很周全,也為後世學者所遵循。不過董氏所處的20世紀三四十年代,甲骨文的研究還不夠深入。之後的很多學者,在他的成果的基礎上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糾正了他在斷代學研究中的錯誤與不足。比如目前發現的殷墟卜辭,始於武丁時期,那麼董氏第一期中就隻有武丁一世一王了。董氏斷代的另一個問題是將今天看來風格相承續的一類大字作品分置於第一、四兩期。這在書風的斷代上引起了混亂。甲骨學經過了一個世紀的發展,學者們對於甲骨文的斷代研究已經梳理出了一個較為清晰的脈絡,尤其是對於貞人組耐心細密的排比,使斷代分期研究更加信而有證。
商代的貞人集團是直接職司占卜與契刻的一個文化群體。不同時期的貞人可區分出不同的貞人組,不同組別的甲骨書法也表現出不同的書法風貌。曆時200多年的殷商甲骨文風格多姿多彩,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即以“賓組”、“曆組”、“無名組”為代表的大字作品和以“出組”、“何組”、“黃組”為代表的小字作品。從風格的延續性上看,它們應該分屬於兩個世代傳承的貞人集團。就時代的先後,卜辭大體可分:
組卜辭;
賓組卜辭;
曆組卜辭;
出組卜辭;
何組卜辭;
無名組卜辭;
黃組卜辭。
需要指出的是,甲骨文的契刻者不一定是卜辭中的貞人。因為一個貞人組一般包括多個貞人,有的多達幾十人,但這一組的書法風格並不那麼紛雜,而“曆組”卜辭,貞人隻有“曆”一人,但又呈現出了不盡相同的幾種樣態。貞人組之間也有貞人的交疊,顯示出各組之間的相互承續與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