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江湖恩怨(1 / 1)

古龍大師筆下的小李飛刀在江湖上已成為昔日的傳奇。

百年後李尋歡的後代李風再造“飛刀”神話。

他的飛刀與眾不同,稱“金絲飛刀”。

就是以一線金絲係著的小刀。

金絲在他手裏可長可短,收發自如,小刀百發百中!

發出的小刀且勁道非常,破石穿鐵,無堅不摧!

他這飛刀曾在3個月間,就要去了江湖上六個邪惡幫派共計2千多名惡輩的性命。

李風的飛刀在江湖上削惡去邪,威名赫赫,譽冠武林!叱吒風雲20年!

一個人的威名,能在江湖上保持20年,絕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但也就是20年。

潮起潮落,江山代有人才出,20年河東、20年河西。

沒有誰能在浪起浪湧的人海中永遠站得住腳。何況是萬惡的江湖。一個大俠,立於其中,更是艱難。

20年後的李風死了。

死的時候37歲。可謂:英年早逝!

他死的如此年輕,夠令江湖人吃驚了,但他的死法,更加令人吃驚。

在他死後還不到一個月的光景,江湖人都已經知道,他是被武林新秀、18歲的“笑天劍”劍紅一劍刺死的。

李風非比尋常的金絲飛刀沒有勝了一個年輕的新秀,反倒死於其劍下,這就夠令江湖人驚訝了,而那“笑天劍”劍紅也是個名副其實的斬惡誅邪的大俠。

大俠與大俠,應該是英雄喜英雄、惺惺相惜才對,大俠卻要去大俠的性命,這實在是令人更加驚訝不解。

其實,這並不是件多大奇怪的事。

原因是,李風不該犯下一個不該犯的錯。

他曾在一次醉後,一時把持不住,玷汙了一名年輕女子。

這聽來十分荒唐又十分可笑。

也許荒唐,但並不可笑。因為人都有七情六欲,人都是善惡兩性並具的算來並不怎麼高級的動物。有時候,在特定的條件下,身裏的惡念往往會占到善念的上風。這時候,人是不會講理智的。所以相對來說,人並不比普通的動物高級多少,它們的本性至少是單純的,好的就是好的,壞的就是壞的,不會與人一樣隨著境況與情緒的波動變好變壞,異常的反常。

於是,李風的一世英名就毀在這件荒唐的事上。

正所謂:做一件好事容易,要想一輩子做好事為難事。

所以,劍紅持劍與他麵對的時候,劍紅的臉不紅,他的臉卻紅的厲害。

李風本想保節,做自尋了斷。但人臨到死的邊緣,沒有誰不貪戀紅塵、不憐惜自己生命的;臨死前,才會真正體會到生命的誠可貴。這對有的人來說,卻恰是致命的弱點。

李風本想在劍紅的“笑天劍”下求生,但他心虛,手中的金絲飛刀使用的就沒以往那麼得心應手。

發出的飛刀少了勁道,也少了準頭兒。

所以,在與劍紅拆了沒有幾招,他的身上就挨了“笑天劍”致命的一刺。

但這不能夠說明劍紅的劍術實際並沒有他厲害,隻不過讓他早死了一會兒而已。

然劍紅殺死了李風,卻也給自己埋下了禍根。

李風有個獨生子:李雨。12歲。

為替父報仇,10年後,李雨開創了“飛刀門”。

22歲的李雨統領飛刀門近萬名弟子。飛刀門如日中天,威震江湖,時為鼎盛。

年輕的李雨能夠有這番成就,靠的當然是:實力。

他的飛刀成就了飛刀門在武林中的威名與地位。

他的飛刀沒有繼承李風獨發的一線的金絲飛刀,而是多發飛刀,一發就可發出數枚、十數枚、數十枚,稱:蜂芒飛刀。

稱作蜂芒,因為飛刀小的簡直要比六七歲的小孩子的手指還要細小,簡直不能以稱隻、把,隻能以“枚”來相稱。

這蜂芒飛刀不獨李雨會,他飛刀門的所有弟子都會,都得到了他這飛刀的真傳。

他這樣做,因為他知道劍紅笑天劍的那招“遮天蔽日”十分厲害,施展開來,簡直是潑水不進、百邪不侵,蜂芒飛刀要想破其這招,靠一個人的力量根本是不可能的。

來個車輪戰,或以眾抵寡,以多勝少,倒大有可能。

他已創辦了飛刀門,有了鼎足的實力,他清楚的知道,為父雪仇的機會已經到了。

但仇人劍紅持劍在江湖上斬惡誅邪,來回不停地遊蕩,行蹤不定,而難以找到他的人。

這可把他急壞了,他飛刀門雖然弟子眾多,但不能都派出去尋找,這樣力量分散開來,也勝不了劍紅。

後來,李雨心情忽然明朗,想到了一個自認十分絕妙的辦法。

這辦法不但可以找到劍紅的人,而且還可以讓他完全落於自己的掌控、圈套之中——這回,他劍紅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