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相信兒童依靠成人來建構;接受這個觀念也意味著我們將無處發揮我們因自卑、受壓抑而產生的自大。人類的幼兒期非常漫長,大概沒有任何一種動物的幼兒期能有人類這麼長。說得短一點,可能是零到六歲,說得長一點,大概要到十二歲。十二歲也不能離開母親,法律上認為孩子真正成人的年齡是十八歲。這個期間,兒童處在一個很弱小的狀態,必須由成人來幫助他成長。幫助兒童成長不是說由成人來塑造兒童的精神。如果那樣,人類的整個水準都會下降。兒童時期不需要成人的那種“灌輸”,而是需要條件準備,兒童會自己吸收。遵循這個發展規律,孩子就會發展得很完善。人的成長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心理的成長過程,而不是一個智力的成長過程,智力成長是附著在心理成長之上的。
愛兒童,就應該使兒童對這個世界充滿了探索精神問:每個做父母的人都會愛自己的孩子,但怎樣做才叫真正的愛孩子卻值得認真探討。
如果說家長對孩子不夠愛,很多家長都會提出抗議並自我辯護說:“沒有這回事,我很愛我的孩子,我為我的孩子犧牲了許多許多精力、許多許多時間,我做一切都是為了孩子……”為什麼人們都自稱愛孩子,而孩子卻覺得自己是在無愛中長大的?
父母所說的“我很愛我的孩子,我犧牲了很多。”這是在意識之內的。生活中我們會發現有這樣的孩子,下樓梯看都不看,直直往下走,這種孩子就是在父母或者老人的過分嗬護中長起來的,他自己都沒有辦法衡量自己的能力。這種所謂的愛,把兒童的辨別能力、自衛能力和自立能力給剝奪了。這種照顧實際上是成人對自我的心理和觀念的一種照顧。
愛兒童,就應該使兒童自立;愛兒童,就應該使兒童自尊;愛兒童,就應該使兒童對這個世界充滿了探索精神。
我們常會看到這種現象,孩子一旦開始獨立,父母就會說:“這孩子太強了!”“這孩子怎麼會這麼不聽話。”實際是孩子要成長!要照他自己的意誌去成長,孩子的意誌同父母的意誌開始產生矛盾了,我們要學會理解孩子成長的需求。
怎樣才能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得到愛呢?給予孩子成長的機會,並讓孩子感知到您的愛,為孩子的發展和每一個生活細節提供條件和幫助。這些須建立在你對兒童生命發展了解的基礎上,這就是愛。許多父母對孩子的成長一無所知,他總是從自己的成長經驗或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他從不知從孩子的利益出發。比如我們從不認為兒童的哭有什麼了不起,我們甚至會認為,那對消化有幫助。事實上兒童大量的自發行為都被成人製止了,長期延續下去,我們就發現很多孩子的成長權利被父母剝奪了,心智的發展機會越來越少了。中國人有句話:獨生子女都是小皇帝。我特別不讚同這個觀點,我認為中國沒有小皇帝。至少有一點,皇帝是要受到極大的尊重的,我們的孩子沒有受到這份尊重,他的許多權利被剝奪了。我們幼兒園裏有的孩子,在入園後出現很奇怪的現象,吃飯不會,上廁所不會,什麼都不會,什麼都要依靠別人來做。這個年齡是兒童最喜歡自己動手做事的年齡。手發展的能力沒有了,對孩子心智等方麵的成長都會產生影響。家長會說:“因為我們太愛孩子了,所以幫孩子做了。”我們是太愛自己了,還是太愛孩子了?成人之所以要這樣代替孩子做事是怕孩子給自己帶來麻煩。
兒童在零到六歲是一分鍾都不能停止活動的,尤其是四歲以前的孩子。他的觸摸、抓、握、扭等舉動,全部都是他生命發展的要求,是他各方麵發展的需要,並不是說他開始學數學、學字才是發展心智。而這些看似沒有什麼意義的活動,卻是兒童身心綜合發展的全部內容。如果兒童在這方麵得不到滿足,也就等於不讓孩子聰明、出息和快樂。一歲半的孩子沒有一個不愛自己吃飯的。但孩子能嗎?成人會感到太亂、太髒、太麻煩。即使孩子抗爭,他也不可能擁有這些權利。兒童自身的發展減少了,取代他的是別人的意誌、主張、行為,這樣,兒童的注意力終於被引到了外麵,偏離了自我,偏離了生命發展的軌道,兒童開始過於注意別人對他的看法、神態和暗示……失去了個性也就失去了創造力。
給孩子的愛,勝過教孩子知識
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模式,是孩子與其他人建立關係的基礎,也是孩子的人格和情商的基石,這比知識更重要。
1。一個人的現實人際關係,是他的內在的客體關係向外投射的結果。
2。我們對一個人的態度、看法、情感和行為,部分是被這個人“教會”的。
3。每個人在他成長的過程中,都發展出了一整套保護自己的措施。這些措施可以是成熟的、強大的,也可以說是不成熟的、脆弱的。
這是武漢中德醫院的創始人、國內著名的精神分析學家曾奇峰總結出的三句話。精神分析是弗洛伊德創辦的心理治療學派,對一般人來講,既博大精深又晦澀難懂,但曾奇峰認為,整個的精神分析學說可以概括為這三句話。
“一個人的現實人際關係,是他的內在的客體關係向外投射的結果。”
這句話中所謂的客體關係,指我們心理中內化的“我與重要親人的關係”。“我”是主體,而重要的親人是客體,這個關係就被稱為客體關係。
一般而言,最重要的客體就是父母,而這個客體關係,主要是指一個人內化的自己與父母的關係,它基本在一個人5歲前完成。
這個客體關係有三個部分:“內在的我”、“內在的爸爸”和“內在的媽媽”。它們之間關係的性質,決定著我們長大後與其他人交往的方式。如果童年時,我們與父母的關係模式比較健康,那麼我們長大後與別人相處時也會比較健康。如果童年時,我們與父母的關係模式不正常,那麼我們長大後就難以與別人健康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