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諾翹著二郎腿坐在床上,手裏玩轉著已經空了的咖啡杯,若有所思。
辰砂?
有點意思啊!
搞神秘,是吧?
他偏不讓她如願,他播通了一個號碼,言簡意賅道,“我要木林森當紅作家辰砂的所有資料,所有!”他特意強調所有,他就不信,以龍幫覆蓋全球信息網的實力,會查不到這個女人。
黑鷹問道,“三少爺,什麼時候要?”
“現在就要!”,嚴經理想的方案確實不錯,若是真的沒有更好的方案,就隻能利用這個女人了,他相信,以這女人的影響力,她的私生活一旦公開,媒體的注意力會被轉移一大半,以塵世美的實力,買下她作品的電影版權應該也不是有太大的問題。
陳諾打開床上的書,他想看看新聞價值高成那樣的人,她的文字到底有何過人之處,他隨意翻了一頁看,然而,隻是一眼,便覺得天旋地轉,心跳加速,眼前的字跡似乎也有些模糊不清。
書裏寫道,“七年,可以徹底忘記一個人。科學家說 ,不管有多麼深刻的傷痛,隻需要七年都會痊愈,因為七年的時間可以把我們全身的細胞都更換掉,一個舊細胞都沒有,每一天的堅持都是一種進步,每過一天,那些想念你的細胞就會死掉一些,總有一天,會幹幹淨淨的。時間是種極好的東西,她會讓你原諒不可原諒的,過去曾經過不去的,也許我偶爾會想回到以前的時光,但我知道,人始終要學會向前看的,真的再見了,my love……”
陳諾的眼淚刷的就流出來了。
都說男兒有淚不輕彈,可是這一刻他真的無卡控製自己的情緒,似乎五年來所有的思念都爭相著伴隨著眼淚洶湧而出。
是她,一定是她!
他看了駱辰從小到大所有的日記,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的行文風格,這種文風他實在太熟悉了,五年來,他幾乎天天都是看著她寫的東西入睡的,最後一句話他還在她的日記裏看見過,她說再見了,my love!
陳諾隻覺得心怦怦地跳,所有的血液似乎都要衝上眼睛,他抹了一把眼淚,如饑似渴地看著書上的字跡,越看,越能肯定這個所謂的辰砂就是哪個他心心念念了五年的人。
辰砂?
駱辰?
是她,一定是她。
陳諾把書翻到第一頁,如饑似渴地讀了起來,第一頁是作者寄語,駱辰寫道,“……,我喜歡寧靜安逸的生活,也享受寫作帶給我的快樂,我因為文字而驕傲,也因為讀者而自豪,我真的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喜歡,但我隻是一個普通人,其實大家大可不必對我覺得好奇,因為我與生活中的你們沒有任何區別,或許曾經的某一天,我們也曾擦肩而過過,隻是以陌生人的身份而已,所以請勿人肉辰砂,我真心祝福我的每一位讀者都能過的幸福。”
陳諾像是一塊幹燥到龜裂的土地,拚命地汲取著得之不易的甘霖,一晚上都沒合一眼,看完了大半本書,他能從字裏行間看出寫這本書的作者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偶爾也能從中看出她的情緒,他就那樣跟著她的文字忽悲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