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南風邁步上前,右手伸出,“皇天後土。”
元陽真人站立起身,黑著臉與之擊掌,“實所共鑒!”
“何時?”元陽真人問道。
“來年正月十五。”南風說道,此時距正月十五還有三個半月,多出的半個月他要做點私事。
“正月初一。”元陽真人說道。
“正月初十。”南風又道,元陽真人之所以要將正月十五改到正月初一是因為擔心他選正月十五有不為人知的原因,而他將正月初一換成正月初十也有相同的顧慮。
“正月初八。”元陽真人又道。
“好,就按你選定的日期。”南風同意,
雖然定下賭約,卻也隻是敲定個大概,接下來還有大量細節需要議定,對方兩個人,己方一個人,吃虧,得找人幫忙拾遺補缺,把諸葛嬋娟叫出來,雙方自午時一直議到日落時分,定下約定三十六條,重要的九條如下,
一, 雙方選定之人,對方不可加害,爭搶。這是雙方公認的,好不容易選個人,可不能讓對方給殺了或者是搶了。
二,雙方不得改變選定之人的靈氣修為,之前有所改動的,若要參戰,當以恢複,這一條自然是南風提出的,此前他將胖子等人直晉太玄,此番若是想派他們參戰,就必須將其修複改為原本狀態。
三,雙方各發檄文一份,不得謾罵詆毀,不得有侮辱詞語。這是雙方議定的結果,按照二人的本意,是要低調處理的,但南風不肯,執意要將此事告知天下,二人無奈,隻能應允,但同時也提出不準無休止的打口水仗,一方一份,不準再多,檄文裏更不準罵爹日娘,這自然也是為南風“量身定製”的,若是不加限製,這事兒他能幹得出來。
四,不孝,不倫,不義,忘恩之人不在甄選之列,這亦是談判的結果,原本子神天尊和元陽真人提出的是十惡不赦之人不在甄選之列,這一點南風自然不會同意,因為十惡的第一條謀反就讓他給占了。
五,在對賭之前的這段時間,雙方不得傷害對方的親友和同仁,亦不可侵邊犯境,肆意騷擾。這就不必說了,還是雙方議定的結果,實則在商討約定的同時,也能由此看出雙方的弱點以及在乎的事物。
六,此等對賭有損天庭威嚴,故不得暴露於萬眾麵前,每一方觀戰之人不得超過百人。此外,三方各舉三人,共計九人,一同監場裁決。
七,剝奪南風三院主事和道籍,日後不得穿戴帶有三宗標識的道袍,亦不得使用道門法術,而所召請之人亦不可為道人。這一條自然是子神天尊和元陽真人提出的,南風本不想答應,但二人態度堅決,考慮到二人的要求並不是無理取鬧,他也隻能應了,道人的道籍是天庭授予的,授籙亦是天庭賞賜,既然已經謀反,自然不能再為他們當差。
八,雙方出戰之人需蠃鱗毛羽昆兼具,陰物,陰魂,草木,頑石也不得缺失,在甄選時,亦不得傷及同類,令對方無以挑選,此外,顧及體統,不得幻化為人者,心智不全者也不得出戰。這一點是雙方公認的,大羅金仙不比尋常,萬不能讓心智不全的異類擔當。
九,對賭之初,雙方祭告天地,盟誓守約,為體現天道慈悲,鬥法時無需分出生死,一方認輸,立刻停止。由於南風要求對方每輸一場立刻讓出大羅之位,對方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十二條經絡,若是被封七條,立刻自廢修為,所謂自廢修為其實隻是好聽點兒的說法,若是失了修為,天庭焉能讓他苟活於世。
繁瑣的推論議定,子神天尊與元陽真人回返天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