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曾國藩,人們常會想到軍閥專製和割據,認為他創立的湘軍製度是近代軍閥製度的起點,還認為他是近代軍閥的鼻祖。應該怎樣看待這個問題?首先,應該肯定曾國藩一手創建的湘軍帶有極大的私屬性。

第一,在思想控製上,曾國藩的辦法之一是搞“訓家規”,反複告誡士兵在湘軍中如同在家一樣,唯有孝敬和服從家長——大帥的意誌。長期下來,士兵思想中隻有大帥而沒有皇帝,隻有湘軍,而沒有朝廷。

第二,在經濟上,以往各地綠營兵等正規軍皆由清朝中央政府供餉,一切費用出自國庫,軍隊自然聽命於朝廷。湘軍原非朝廷正規軍隊,兵部是不給湘軍提供餉銀的。曾國藩主要靠自己動手籌集餉需,以厘金、關稅、捐輸等收入來源供養部隊。這種由個人控製的、而不是由國家調撥的地方經濟收入,對維持一支私屬性極強的軍隊,無疑有著重大意義。同時,曾國藩不惜以重金收買湘軍士兵,親兵、護勇,每名每日給銀一錢五分,高出綠營兵士餉給的三倍。這樣,湘軍士兵在得到口糧和賞賜後,他們深感湘軍將帥的私恩,而不是“國恩”和“皇恩”。因而,湘軍名為清朝的官軍,實際上是統兵將帥的私產。

第三,在組織上,由於曾國藩改世兵製為募兵製,各級弁兵層層選募,進退棄取皆由長官決定。這樣,就出現由私人關係轉相招引,軍官則憑個人好惡任免的情況,導致兵為將有,將為帥有、層層節製,使湘軍變成一個完全掌握在私人手中的武裝集團。更為重要的是,曾國藩在整個湘軍中有嚴密的封建宗法組織:其一,湘軍是一支以湖南籍人為主的軍隊,據有人統計,湘軍幫辦、營官以上共一目八十三人中有一百四十九人籍貫可考,其中湖南籍人有一百二十四人,占83%;其二,把保甲連座法運用到部隊中;其三,在湘軍內部,“營是一種父係組織,營官可以被稱為父老。哨官可以被稱為小兄弟,士卒被稱為子弟”。這就是曾國藩所說的:“以一族之父兄治一族之子弟,以一方之良民辦一方之匪徒”。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湘軍製度影響的擴大,湘軍的私屬性作用越來越突出,而產生這些私屬性的湘軍製度亦為曾國藩的後人所接受。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說曾國藩製定的湘軍是近代軍閥製度的起點或萌芽。

其次,還應該看到,造成後來脫離中央製度的軍閥製度,並不是曾國藩的本意。如果說曾國藩從創立湘軍開始起就懷有個人野心,向中央政權鬧獨立、要權力,那是不公允的。其一,曾國藩的思想體係是屬於封建時代的儒家思想,是以維護封建“三綱五常”、維護封建統治為核心的。無論從政治思想到治軍思想,從創建湘軍到最後病逝,從理學家發展到洋務派,曾國藩始終沒有脫離儒家的核心,沒有割斷同儒家的思想聯係。因此,儒家忠君的思想是不允許曾國藩有脫離中央的越軌行為的。其二,曾國藩所依靠的湘軍核心力量是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和政治覺悟低下的農民,即所謂“儒生領山農”。中國地主階級知識分子,長期受封建正統思想訓練,終生以忠君衛道為職責;而中國農民階級當時是一個被動的階級,他們深受幾千年不斷被宣傳的“三綱五常”等儒家思想影響,因此,他們容易和曾國藩的思想相一致。其三,曾國藩創辦湘軍,改革軍製,意在挽救清王朝的滅亡。但由於湘軍製度造成的私屬性,同時動搖了清王朝的軍事基礎。對這一嚴重後果,曾國藩完全處於當事者迷,至死也未能認識到。其四,曾國藩握有重兵,確實有條件向中央鬧獨立,要權力,但在實踐上,曾國藩卻一直在接受清廷的命令和調遣,不曾也不可能抗命,因為清政府一直沒有喪失對曾國藩的約束力,曾國藩個人的榮辱貴賤全在清廷的掌握之中。如太平天國失敗後,曾國藩就被迫自剪羽翼,解散了自己的軍隊。從中我們看出曾國藩本人雖然沒有去削弱清廷統治力量的意圖,但在客觀上,他製定的軍事體製,卻在近代中國反動統治階級政權更迭中起到了關鍵作用。正是在這一點上,近代史上的新舊軍閥都尊奉他為開山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