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算是準時與洛克見了麵,隻不過地點是在警局,擠擠嚷嚷大半天,才從警局裏出來,而且身後還多了兩個警察,據說是保護他們的。
“洛克,你搞定他們。”李信毅這種人自然是不喜歡身邊跟著人的,尤其是警察,而且最重要跟著他也沒用,這些他心裏很清楚。
“李,你知道這是程序的一部分,如果不願意讓他們跟,那麼你很可能要被聯邦調查局二十四小時監控,你應該知道你的身份很特殊。”洛克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胖子,白人,禿頂,似乎一年四季口袋裏總是會裝著條白手帕,時不時擦一下額頭,看上去一點也不像律師,到像是快餐店賣薯條的。
李信毅從少年長成如今的大男人,在行為、外表上都改變了許多,但有一條他始終不會改,那就是硬脾氣,認準了的,任你怎麼折騰他就是不會改。
跟他合作了十八年,洛克自然知道他的性格,所以在他開走他的車時,他也隻是回身對那兩個警探聳肩抱歉。
大概兩個小時後,洛克才趕到李信毅位於曼哈頓的家中,為他開門的正是章雅瑞,李信毅正在書房打電話。
“抱歉,他今天心情不大好。”章雅瑞端來咖啡時,替李信毅向洛克道歉。
洛克憨笑,“這沒什麼,當年他還害我被吊銷了律師執照,你看,我現在不照樣是律師。”
章雅瑞愕然,看一眼書房的方向,看來他的過去還真得不一般,“他——年輕時也這樣嗎?”忍不住,還是問出了口。
洛克喝一口咖啡,用白手帕擦一把額頭,“也這樣?”哼哼冷笑了兩聲……
事情應該從哪兒說起?大概應該從十八年前某個晚上說起——
那時候那家夥多大了?嗯,應該有十六歲了,他記得他是在皇後區的某條街上遇見的他,好像就在聖誕夜,還下著大雪,他剛從超級市場買了蛋酒出來,正在跟住在亞特蘭大的母親通電話,然後隻聽身後砰一聲,嚇得他的蛋酒摔了一地,這小子就是在那樣的情況下出現在他的麵前的,滿身是血。
他確實想息事寧人,一走了之,當做什麼也沒看到,可誰讓他心地善良、宅心仁厚、仁慈勝上帝,他救了這個東方小子,然後事態就那麼一發不可收拾,他的生活也瞬間變得一塌糊塗,充斥著諸多的不安定,甚至於他視為珍寶的律師執照也最終葬送在了這小子的手裏,“那時候,我真希望這輩子都不曾認識他。”想到當年的窘況,洛克不禁哈哈大笑,因為那實在是太慘了,他記得他的家被燒得什麼也不剩,然後還被房東給趕了出來,本來挺有為的一個大好青年,卻不得不跟個小屁孩一起睡馬路,那可是大冬天啊。
“洛克?”正說著,李信毅突然插言進來,他正站在書房門口,表情看上去並不怎麼願意洛克講這些陳年舊事,尤其是在他的妻子麵前。
章雅瑞自然看得懂他臉上的表情,她也並不想在這個時候繼續刨根問底,或者說什麼夫妻應該坦誠相對,這個男人有著極其複雜的過去,因此才會有極其複雜的性格,她不能急著去拆穿,而且也急不來。
“午餐吃過了嗎?”起身,並詢問洛克。
怎麼可能吃過了,鬧騰了一上午,又馬不停蹄地趕過來。
“牛排要幾成熟?”
“五成。”洛克也不客氣,因為實在是餓了,沒人願意跟自己的胃較勁。
章雅瑞越過李信毅的身側,進了廚房,沒多會兒,廚房便傳來“滋滋——”的煎肉聲,以及濃鬱的肉香味。
“她不知道你的過去?”洛克將自己的胖屁股塞進了書桌前的靠椅上。
“……”李信毅並不打算跟他討論這個問題,那段不堪的過去,他還沒打算讓她知道,“幫她辦一下手續,我想帶她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