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一還要帶我去哪?”曹劍問道。這句話一問出來,就不難看出,他還是個孩子。這句話雖然說得理直氣壯,但是,心理麵還是非常緊張,非常糾結的。
“吃飯了嗎?”萬偉民突然問道。
那幾個警察以為是問他們的,其中坐在副駕駛位置的那小子趕緊回答道:“我們吃過了,萬局長,您要是餓的話,前麵有意見不錯的館子,我們刑警隊的常去,要不咱們去前麵?”
“誰問你了,我問的是曹劍!曹劍,你吃了嗎?”萬偉民又問了一遍。
“吃飯?吃什麼飯?晚飯?當然沒吃!”曹劍說道。
“我請你吃個飯,咱們算是交個朋友,跟你交朋友,我夠資格嗎?”萬偉民問道。
曹劍更冷了,心裏突突跳,心想這自己現在可是個罪人啊,還砸了他們的車,現在被他們抓了,不是應該帶回公安局去審訊嗎。
曹劍不怕審訊,關鍵怕這個事情被他爸爸知道,所以這一路上,曹劍一直都非常緊張,大氣都不敢喘,現在一聽說萬偉民要帶他去吃飯,曹劍更迷糊了。
剛才曹劍就覺得萬偉民這個人路子挺深的,現在更是摸不清這萬偉民到底想要幹什麼了。
還說什麼交朋友?凡是知道他跟他爸爸關係的,基本上都不會跟曹劍走的太近的,這萬偉民不但不疏遠曹劍,甚至還說要交朋友!
曹劍顯出無所謂的樣子,說道:“吃就吃,走,就他們說的前麵那個館子就行!”
“萬局長,這個……這個不和規矩啊。”旁邊那個警察說道。
刑警隊的這些警察有時候自我感覺非常良好,覺得自己是淩駕於公安局之上的,要是其他的部門的人,絕對不會這樣非常直白的質疑萬偉民。
萬偉民把車一下子停在路邊,然後跟警察們說道:“你們先下車吧,自己走回去!”
“局長,這……這什麼意思啊?我們跟你來破案的,而且……這是……這是我們刑警隊的車啊……”刑警隊的警察說道。
萬偉民瞟了這警察一眼,吼道:“哪他媽的那麼多廢話,我是局長,你們刑警隊也他媽的歸我管,我用你們刑警隊的車怎麼了!有本事回去告訴局長去啊,或者告訴你們那個刑警隊的隊長啊!趕緊滾蛋!”
被萬偉民這麼一罵,這幾個人也真不敢在說啥了,灰溜溜的下了車,眼睜睜的看著萬偉民開著車帶著曹劍離開了。
三號碼頭,這並不是一個碼頭,而是一個私人汽車客運站。他的名字叫做“三號碼頭”
算是一個物流為主的中轉站。
但是是那種比較小的物流中轉站,但是來這裏的人也不少,基本上都是私人生意的物流往來。
而且,這地方還有一個館子比較出名,就是這個物流中轉站的老板開的。算是一個比較大的酒店,就叫做三號碼頭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