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時間,我終於感受到了什麼叫上了賊船,身不由己。

本來她失戀了,需要折磨自己,發泄自己,但這完全是折磨我嘛。

比如,她非要找點什麼事兒發泄出自己壓抑在內心的苦悶來,這種方法當然也是可行的。因為我自己在情緒不好的時候,也會選擇某種方式將這些不爽發泄出來,比如打籃球,比如喝酒,當然後者不足借鑒,因為畢竟傷身體。

但郭曉婷就完全不同,她首先選擇的方式是逛街,瘋狂的逛街。她帶著我,從早晨開始,便遊走在濱海市各大商場,不知疲倦,碰到衣服,隻要自己中意,就一個字,買!卡刷的都要冒火星子了。

幸虧在這其中,她讓我充當的是苦力這個角色,而不是錢包,當然,以我現在的收入和卡裏那點餘額,也無力扮演錢包的角色。

但郭曉婷好像很有錢,我不知道是她自己攢的錢,還是那郭佑銘留給她的感情遺產,反正是那種讓你目瞪口呆的揮霍,花錢如流水一般。

逛累了,就吃飯。

而且她吃飯就是真的吃飯,甭管好不好吃,先點一大堆,然後開始胡吃海塞,場麵驚人,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人那麼奮不顧身的去吃東西,關鍵是胃口巨好,剛剛吃完上一頓,過了沒多久,就好像立刻能胃口大開的繼續下一頓,這個時候我真懷疑能量守恒定律。

當然,如果隻是這樣,那也就算了,無非就是陪著吃點東西,逛逛街累點而已。

但顯然,她覺得這兩樣好像都無法發泄自己內心的憤懣,於是她又在思考換策略。

“你說還有什麼東西能發泄?”她問道。

“額……這個,對我來說就是打籃球,但你又不會打,否則我可以帶你去打個籃球,出一身汗,下來就好了。”我說道。

她點點頭,“你說的有道理,是得幹點帶體力的,出出汗,也許就好了。”

“你覺得逛街不算是體力活嗎?”我說道,“我覺得這可比打一場籃球累的多了!”

“這算什麼體力活,又沒出汗,得是那種能出汗的。”她開始尋思,“要不去跑步?”

“這倒是也行。”我說道,“尤其一個人跑步,感覺特別棒。”

“一個人?哼,你是不是想溜了?當初誰說的朋友情誼?誰說的要陪我走出來?難道這……”

天!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輕易承諾,也不要輕易站在道德的製高點,因為這隻會將你自己綁架,而被某些‘小人’所利用。

“打住!”我說道,“我沒有要溜的意思,我隻是建議一個人跑步,因為確實很有效果。”

“真的嗎?”她問道。

“當然是真的。”我見有戲,連忙答道。希望她可以接受我的建議,一個人去跑步,而放我一條生路。因為昨天晚上,我回去以後發現自己的腳都逛街磨起皮了,柳如月還奇怪的問我,廣告公司也得外麵跑?我巧妙的以新公司需要跑業務的借口搪塞了她。

但明天我真得去上班了,不能陪她繼續用這種瘋狂的方式治療自己了。

“算了,一想是一個人做,我就感到害怕。”郭曉婷說道,“我現在就怕一個人待著,我覺得我們還是換個項目吧。”

“換什麼?”我忐忑不安的問道。

“還有什麼項目能出汗還能發泄呢?”她喃喃自語的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