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拆開了信,發現信的內容很簡單,隻有一句話:別做傻事。
其他什麼都沒有。
這句話顯然是說給我們聽的。
孟聽雲一把就撕了那信,扔在了地上。
保安和房東都嚇壞了,“那個,警察同誌,他們是不是畏罪潛逃了?”
那房東委托人緊張的問我,“警察同誌,他們到底犯的什麼事兒呀?不會是毒品吧?那可跟我一點兒關係都沒有啊,我完全不知情,我隻是把房子租給他們,至於他們在裏麵做什麼,我是真的一點兒也不知道啊。”
“沒有,你別緊張。”我說道,“你告訴我,找你租房子的人長什麼樣兒?”
“瘦瘦的,留個平頭,高高的,其他就沒什麼特征了。”他說道。
這大概就是那天轟走我們的兩個人中的其中一個。
“他們很痛快,沒有砍價,付了一年的租金。”他說道,“我現在才明白,為什麼這麼痛快,感情這幫人是犯罪團夥呀,可真是害死我了,以後租房子還真得先弄清楚身份,否則我說什麼也不會租的。”
“你沒有一個女的?”我問道。
“你是說,跟他們一起的?”那大叔問道。
“對啊,一個女的,年級約莫在四十多歲左右。”我說道。
“沒有,沒見過。”他搖搖頭說道。
看來線索確實是斷了。
我望著沮喪的孟聽雲,不知道如何安慰,“走吧。”
她一副欲哭無淚的樣子,半晌沒有說話。
“沒關係,咱們人民警察這麼英明神武,肯定能抓住這幫人的。”那保安大概看出了孟聽雲的失落,說道。
“您看,我們還能幫您做點什麼?”他們的物業主管說道。
“不用了,謝謝你們。”我說道,回頭拉孟聽雲,“走吧,呆這兒也無濟於事。”
她不動,我隻好拉著她走了。
到了門口,她又站住,回去蹲在地上,將剛才她撕碎了的信一點點的都撿了起來,放進了信封裏。
然後才跟我走了出來。
告別了物業,我便打著車帶著孟聽雲回到了酒店。
一回去,恰好撞見小陳他們從酒店出來。
“你們幹嘛去了?”小陳他們迎上來問道。
“沒幹嘛去,出去有點事兒。”我說道。
“那怎麼不帶電話呀,一晚上都沒回來,可嚇死我們了。”小陳說道,“我們這剛打算去找找你們不行就報警呢。”
“沒事兒,忘了帶電話了。”我說道。
孟聽雲一句話也沒有說,麵色悵然的走了進去。
小陳問我,“孟助理怎麼了?”
“沒事兒。”我說道。
我看到小陳竊笑了一下。
我將他們幾個叫到一邊,說道,“我和孟助理去處理一點事兒,是工作上的事兒,沒有帶你們是因為你們幫不上忙,我希望你們回去以後不要胡說八道,這件事兒要是讓你們幾個之外的人知道了,那我就認為是你們說出去的,知道了嗎?我沒有開玩笑,後果你們自己掂量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