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時間法分解(1 / 1)

分解的方法,我總結提煉了五種:時間法、空間法、要素法、層遞法和羅列法。下麵分別來解釋一下。

過去我們學過的哲學課,一定要講事物的兩大本質屬性是時間與空間。任何事物都不可能超越時空存在,也就是任何事物總是存在於特定的時間與空間。時間與空間,對於客觀事物本身來講,二者是不可分離的。比如,我們現在在座的同學,有沒有誰是偷偷“穿越”時空而來的呢?同學們左右看看,自己旁邊的同學身上,有沒有不屬於我們這個年代的用品與物件?如果有,他也許就不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人,而可能是唐朝的,或者秦朝的,甚至是未來的。

在認識層麵,時間與空間是可以分離的。先來看時間。關於時間,我們在過去的哲學課上獲得的知識是,整體上來講,時間是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的。對於這個強製規定性的觀點,我們沒法證明,也沒法否定。這是科學應該去麵對與解決的問題,我們這裏不討論這個深奧的問題。

還是來談談我們能夠感知的、具體的事物吧。以我們的日常經驗而言,時間總是有開始,有結束的。比如一個人,有生的那一天,就一定會有死的那一天。過去的皇帝特別喜歡道士,為什麼?因為道士總是吹噓,他有某種方法,或者能夠製出一種仙丹,讓皇帝長生不老、長生不死。今天的社會,養生熱日益興起,原因是什麼?就是因為大家有錢了,生活過得好起來了,於是就怕老、怕死,想把時間留住。最近不是流行一首歌嗎,叫《時間都去哪兒了》,反映的是一個不可改變的客觀規律,時間在不斷地流逝,而每個人都有終結生命的那一天。

人的時間性叫做生命,其他的動物與植物,也有生命。而其他的物品、事件,雖然沒有生命,但也總是存在於一個時間流之中,於是我們也常常會把一些沒有生命的物品,用生命周期來描述它們由產生到毀滅這個過程。比如,汽車有出廠的一天,就有報廢的一天;房屋有建造好的一天,也有坍塌的一天;公司的新產品有投入市場銷售的一天,也有最後從市場上消失的一天;一個公司有創立的一天,也有關門倒閉的一天。

因此,時間的特性就是從某一個點開始,然後在某一個點結束,形成一個單向度的線軸。於是,我們可以把人、事、物,按照其時間特性,把他們的全部過程,或者其中的某一段,拿來分解成幾段。比如,人的一生,一般分為青少年階段、中年階段、老年階段。又比如,我踏入社會後的經曆,可以分為三段:20世紀80年代在內地的政府機關當公務員;20世紀90年代初期南下廣東闖蕩;2004年返回內地擔任公司高管,並轉型成為職業培訓師。在這裏要提醒大家,時間法的分解,往往跟以下這些關鍵詞有關,就是:階段、步驟、經過、過程。隻要你在講一個事情,腦海裏麵浮現出這幾個詞,往往你就是在進行時間法分解。一個非常經典的例子就是鄧小平提出的,中國實現現代化分三步走:第一步,在2000年解決溫飽;第二步,在2020年前全麵實現小康;第三步,在21世紀中葉,也就是共和國建立100年之際,全麵實現現代化。

時間法一般情況下,都會采取順敘法,有的時候出會采取倒敘法,先講一個好的或不好的結果,然後再從頭講起。倒敘法隻是一種表現手法,是為了增強吸引力,並不是說你可以顛來倒去地講。你要把把話講清楚,不管是順敘還是倒敘,一定要把一些關鍵的時間節點結弄清楚,講明白,否則會把聽眾給弄暈。

比如,某個貪官在監獄裏接受記者采訪,問他是為何淪為階下囚的。他就可能用倒敘時間法來分解,介紹自己為什麼會墮落到今天的地步。他會倒回去說,自己最開始的時候,堅持不收別人送禮,自己也覺得是個好官、清官。後來,因為有一次實在礙於麵子,不好拒絕,收了一萬塊錢,當時也覺得自責,但慢慢就無所謂了,接下去收人禮物、現金,都覺得很自然,很正常。到了最後,如果人家找自己辦事,不送禮,還要找別人要,否則就不辦事。

當然,要特別補充說明的是,時間法的劃分,其實包括客觀時間法與主觀時間法。客觀時間法是指按照客觀事物本身的時間周期來分解,而主觀時間法則是按照人的主觀認識過程來分解。舉例來說,如果讓你來談談對某個同事的印象,你可能會說,最開始的時候,不了解他,甚至有些討厭他;後來相處一段之後,覺得他人還挺聰明,好相處;最近呢?因為一件自己很棘手的事情得到他的幫助,完全改變了對他的看法,現在還成了好朋友。從這個例子來看,那位同事可能本身並沒有改變什麼,而發生改變的是講話人自己的主觀認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