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皮膚病醫院(1 / 2)

明宏一邊思考著,一邊往刑事偵察科走,他開始推理嫌疑人出逃的路徑,既然吳爭華不是凶手,那真正的凶手真的跟自己推理的一樣,從圍欄鑽了出去,利用監控的死角從河道逃跑了。那麼凶手出逃的路線隻有一條,那就穿過河道兩邊的灌木叢,由東向西走出灌木叢林。嫌疑人在沒有車輛的情況下,怎麼躲避西邊的路口監控?難道嫌疑人在走出灌木叢林後,在原地攔了出租車逃跑了,這是唯一躲開監控的辦法,或許嫌疑人還有幫手?

剛走到刑事偵察科的門口,張傑叫住了明宏。

“組長,重要發現。”

“發現了嫌疑人出逃的路線了嗎?”

“這個還沒有。我們在檢查嫌疑人車輛的時候,在後備箱發現了很多腳印,都是平躺在後備箱,雙腳蹬在旁邊的車內留下的,根據我們的采集和比對,正是吳爭華的鞋子留下的。”

“那就是凶手搶下了吳爭華的車輛,然後用繩索將他綁住,塞進後備箱,吳爭華在後備箱反抗著,才留下的。”

“凶手果然另有其人啊!”

“我在想,凶手是怎麼攔下吳爭華的車。”

“可不可以這樣理解呢?凶手利用悠悠打車軟件,剛好吳爭華接了單,然後凶手上車後,用刀脅迫吳爭華停車,然後控製吳爭華進行綁架。在利用吳爭華的手機接單,剛好被害人李穎乘坐了這輛車!”

“如果這麼推理的話,邏輯上是可以說的過去,但是吳爭華在後備箱掙紮,坐在前麵的被害人李穎肯定會聽到動靜。”

“組長你的意思是?”

“我懷疑凶手在控製吳爭華後,並沒有直接塞入後備箱而是藏在了離案發現場很近的地方,在對被害人行凶之後,然後再把吳爭華塞進後備箱,駕車逃離現場來到豐賢橋上,將被害人推進河裏。”

“那麼凶手解開吳爭華的繩子,吳爭華肯定會反抗,他是怎麼做到這點的呢?”

“這也是我懷疑的地方,除非凶手還有幫手。”

“但是我們在監控上調查嫌疑人車輛的時候,因為車速很快,隻拍下了迎麵而來的一張照片,駕駛室是一個人,凶手當時戴著帽子根本不能確定是不是吳爭華。而且沒有發現車內還有其他人,後排很模糊,所以不能確定……”

“如果是兩個人作案,那他們逃離現場會更難,因為通過我的觀察凶手想要躲開監控,隻能在10米之內鑽出圍欄,然後雙手扒在圍欄的水泥上,一點一點的移動,除非兩人都有極好的臂力在水泥上移動,橋麵離地麵6米,摔下去隻有死。”

“那現在我們辦?”

明宏一隻手拖住下巴,他在思考著一個線索。

“吳爭華留在後備箱的腳印,你們有沒有經過化驗。”

“還沒有,我們隻是做了比對。”

“馬上進行化驗調查,通過吳爭華腳上的泥土,可以找到他被藏的地方。”

“我怎麼沒想到這點呢?我馬上就去辦。”

說完張傑就急急忙忙的趕去化驗室。

明宏突然想起來讓局裏的同誌幫忙調查河道附近的監控,如果凶手在前天晚上9點30分鍾之後出現在河道附近,在逃出灌木叢林後剛好被隱藏的監控拍下,那麼直接可以鎖定他了。想到這裏他加快了腳步去找情報部的李琴。